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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县历代相沿,积久成习的风俗习惯,保留着先民遗风。解放后一些落后、迷信的陋俗、劣习相继淘汰。所保留的主要传统节日有: 春节: 解放前,在农历腊月三十日前,旅居他乡的家庭成员,纷纷赶路返回与家人团聚,“普天同庆”过春节,官府封印,四民(工、农、商、学)休业,洒扫庭厨,清除污秽。午夜燃放鞭炮“接神”、祭祖,贴春联、门神。正月初一晨起,家人序岁拜年,长辈赐子孙“压岁钱”,全家欢聚,共食汤元,以示团圆。初二,穿戴一新,备办礼物为亲友拜年;初四傍晚,再次洒扫庭厨内外,弃垃圾于旷野,谓之送“五穷”(智、文、交、命、学五穷)。春节期间唱大戏,耍狮子、龙灯、彩船、社火,互请“春酒”,至元霄节。也有一些穷人,在过年时怕人逼债,躲起来,谓之“躲年关”。 [CHAAD]解放后,每逢春节,国家规定干部、职工休假3天,不少外地职工回家探亲,吃团年饭,走亲访友,互相拜年。过春节一般从旧俗,但敬鬼神等封建迷信的东西祀忌讳基本消失。无“躲年关”的。每逢春节,家家户户贴春联,放鞭炮。城乡普遍开展各种文娱体育活动,组织文艺汇演。跑“黄河”、放焰火、耍龙灯、狮子、彩船、社火等项目越来越丰富。欢庆春节,一年胜过一年。 元霄节: 农历正月十五日,又名上元节。解放前,是夜家家户户,悬灯屋宇,提灯游乐。不少妇女,怀抱新生婴儿去附近井台,边走边撒黄豆预示婴儿平安度过“麻疹”关。解放后,文化部门每在元霄节时,组织灯节晚会,开展放焰火,猜灯谜以及对联征偶等活动,为节日增添异彩。 中和节: 农历二月二日,解放前称“中和节”。所谓“中和节龙抬头”,人们炒玉米及其他豆类为花,以乞“龙睁眼抬头”。老年主妇边炒玉花边念叼:“二月二,龙抬头,大仓满,小仓流”,期望丰收,农家以簸箕盛草木灰,遍撒屋内外,俗谓“打灰簸箕”,大多由家庭主妇为主,并有节拍地低语“二月二,灰簸箕,虫蚱蚂蚁飞过去”,取消毒、防病之意。解放后迄今炒玉米及其他豆类为花之习仍存。 清明节: 历代相沿,“惊蛰”前上新坟,“春分”后为祖先扫墓,“清明”时给死者垒坟、挂纸以表哀思。至今,“上坟”之习仍存。每年“清明节”,人民群众络绎不绝去武侯墓凭吊、游春、踏青、赶会。广大农民在“清明”前后点瓜种豆,添置农具。解放后,每年“清明节”在武侯墓开物资交流大会,县内外群众和学校师生等到武侯墓游览,赶会者多达数万人。1985年,县上在高寨子为革命烈士刘彩风建墓立碑,从此,“清明节”时,不少游人去武侯墓途中为烈士扫墓,缅怀英烈,以示吊念。 端午节: 农历五月五日,又称端阳节。是日晨,门首悬艾挂蒲,以示驱邪除瘟。晨餐吃粽子、油糕、戴香包、喝雄磺酒,并以雄磺酒擦摸小儿耳、鼻,俗为避虫噬伤。午必以酒食、粽子、油糕,为亲友送节。解放后,饮食、送节如故,门前悬艾挂蒲的渐次减少。 天贶节: 农历六月六日,古时是赶庙会和避暑游玩的民间节日。这日太阳光强,天时最长,俗传此日曝晒皮毛等什物,不为虫蚀。迄今每年这天,家家户户曝晒衣服、被褥、书籍及珍藏细软。 中秋节: 农历八月十五日。是日或前一日,城乡亲友互馈应时果品、月饼。出嫁女必回夫家“团圆”。是夜家人团座,饮清茶,食鲜果,月饼,赏月、拜月。解放后,供献品、拜月旧习消失,吃月饼、赏月、送节的习惯仍保留。 重阳节: 农历九月九日。农家有庆丰收,阖家共食重阳糍粑习俗。城市因于旧俗,“效恒景之避灾”,登山野餐,舒展胸怀。更有文人雅士,崇尚赏菊,请饮菊花酒遗风。解放后,旧俗渐衰。重阳登山、赏菊仍时兴。 冬至节: 农历十月,勉人祭祖伊始,延至十一月二十一日左右“冬至”止。是日,以怀念祖先,作应时食品,携去坟墓伴纸制衣裤焚化,谓之“送寒衣”,系祭祀鬼神活动,无新意,今基本废止。 腊月: 农历十二月为“腊月”。十二月八日称“腊八”,是日晨以大肉、蔬菜、瓜果、豆类八样参合,制成臊子入粥,谓之“腊八饭”。全家聚餐后,将余粥浇于果树枝杆,预祝来年挂果累累、五谷丰登。此俗尚存。 腊月二十三祭灶。封建时代,朝廷诏许官员“省墓假”回家以示劝孝。四民以灶糖、灶饼、雄鸡、香烛祭灶神,祝其“上天言善事、下凡降吉祥”。解放后祭灶俗消失。 解放前,腊月三十日,赶置年食已毕,准备除旧迎新。家家打扫庭厨,去坟场为祖先烧纸,表示辞岁。没酒食迎接外归人“团年”。除夕夜,在住处各阴暗角落悬灯明烛,乞求光明,驱逐黑暗。午夜,家主祭祖、迎“神”,放鞭炮;主妇赶做年糕、年饭、通霄达旦。青少年彻夜不眠“守岁”。解放后,吃“团年”饭,放鞭炮,“守岁”仍时兴,祭祖,为祖先烧纸者亦有,但为数不多。 此外,尚有“三月三游河集”,“佛生四月八,毛虫今日嫁”,七月七日“捏巧”,“七月十三日马脚会(耍神)”,以及“七不出门,八不回家”(指逢七日、八日)等旧习,巳为时代遗弃。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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