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民间自古有打猎之习,祖辈相传,至今未衰。 一、人员组成 建国前和建国初期,多以山民居住的自然村,挑选有打猎能力的人组成猎户队,少至三五人,多至七九人,或十一、十三、十五人不等,领头人称掌山师;建国后,以民兵为骨干组成打猎队。掌山师或民兵排、连长按猎手特长分工为前掌(打枪的)、后掌(撵山的,分上掌、中掌、底掌),每年秋季和冬春季节狩猎,掌山师随时了解山中兽情,先一天邀约猎手,不定山向,第二天猎手到齐宣布定山、定点的称内堂口,不定点的称外堂口。 二、打猎时间 每年打猎以秋冬季为主。因秋季粮食和山果成熟,山间野生动物觅食频繁,昼夜到庄稼地里吃粮食;特别是中、高山地区,野猪成群吃谷子、包谷、荞麦等。山民开展打猎保秋;夏季,一般不打猎,如有野猪、黑熊糟踏小麦、洋芋,山民才跟踪猎打;冬季农闲时,进山打猎称打坡,作为副业,增加收入。 建国前和建国初期,凡野生动物都可猎获。1959年后凡国家先后规定的各种保护动物不能猎捕外,其它动物均属打猎对象。 三、崇 祀 建国前和建国初期,猎人打猎前一般要敬祭神灵,祈求神灵保佑平安,多获猎物。安套者敬奉“中洞梅山李大王”;打猎者敬奉“上洞梅山胡大王”和“下洞梅山赵大王”,并按东、南、西、北、中五方,敬奉各方“武昌兵马”神灵。神像前,烧化纸钱,求神问卜;或出猎时,掌山师用巫草求卜,按金、木、水、火、土五方,卜定山向,定山打猎。到山前,持枪者统将枪摆到地上,枪口朝山,称铺草场。此俗,近年逐渐消失。 四、打猎形式、工具 围猎 众人打猎称撵山、打坡、打围,也称狩猎。一人守护庄稼,在庄稼地里打野兽,称打步堂;一人或二人上山转着打野兽,称打偷堂。建国前打猎用土枪,又称火枪(铁匠用铁打成圆形、口径细、底座粗的铁棒,钻空心、底座侧钻一枪眼,捆在木柄上,在枪膛中装适量自制黑火药、铁砂、铁条等,在枪眼上安装火药引线,打时用火绳点燃即枪响);建国后,商业部门销售打猎用土枪、猎枪,装以黑火药、铁砂、铁条等;有的使用军用步枪及半自动步枪、小口径步枪(打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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