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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科学文化比较落后,社会风尚中有不少陋习,掺杂在生产、生活、婚丧、交往活动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虽经政府多次明令取缔,但仍未绝迹。 赌博 旧社会赌博盛行,赌者集结庙会或偏僻村庄山窑,“揭宝”、“摇单双”,下注开赌。也有用“纸牌”、“扑克”、“麻将”等赌具,彻明彻夜,以赌为业。赌者多倾家荡产,生计艰难。建国后,政府明令禁赌,赌博活动几欲绝迹。“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又有泛滥,1968~1970年,经屡禁而减少。近几年复抬头,至1987年,以“纸牌”、“花花”、“扑克”、“麻将”等为赌具,活动遍及城乡。1988年开展“严打”斗争,赌博活动明显收敛,但未杜绝。 吸毒 吸食鸦片,俗称“抽洋烟”。清末传入,吸毒成瘾者,损身心害全家。民国期间,境内已有种植罂粟者。县城有“烟馆”多处,国民党政府曾有禁令,但吸食者禁而不止。新中国建立后,种毒、吸毒者绝迹。 买卖婚姻 清末至民国初年,境内出现买卖婚姻。男女婚姻由父母包办,女方索要大量财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提高妇女社会地位,婚姻自主,禁止买卖婚姻。今城镇居民、机关职工中已废止,但偏僻乡村仍有买卖陋习,索要财礼高达千余元。 早婚、非法同居 旧时无婚龄规定,早婚严重。新中国建立后,政府明确规定婚龄。婚前办理结婚登记,禁止早婚、非法同居。但边远乡村少数人受传统观念影响,早婚早得子的思想严重,仍出现早婚及非法同居现象,虽屡屡宣传教育,仍未杜绝。 民间禁忌 已婚妇女不能在娘家分娩(坐月子)、过年,死后不能在娘家田地埋葬;毛头女子(12岁以上未婚女子)、寡妇、孕妇不能进洞房;寡妇在他人结婚时不能迎、送人;姑姑不迎新人,姨姨不送新人;忌夜间照镜、梳头;孕妇不能吃兔肉;忌隔门泼水;忌用筷子打猫;忌路拾帽子、烟锅;女人不进羊圈。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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