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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饰 清代:男留长辫,女盘发髻佩戴钗簪首饰。衣着,男为长袍短褂,女为大襟衣衫,盖脚裙子,衣裙刺绣花边图案,戴针葫芦,腕带镯子,耳挂环翠。殷实之家妇女穿木底高跟绣鞋。 民国期间,服饰改为上下两节,先行宽大短,后为窄小长。上穿有襟衣衫,男左女右;下为有腰大裆裤。妇女平时不再穿裙子。在出门走亲戚时作礼服用,商人穿长袍,头戴半个西瓜状的“瓢瓢帽”,读书人和在外干公事者穿长袍、戴礼帽,男孩子留锁子头,女孩梳长辫,小娃娃一般戴红布制作的“裹肚”,头戴虎头帽脚穿猫娃鞋。富豪之家和有地位的成年男子讲究戴金戒,穿绸缎。穷苦百姓一单一棉,且为土布,自织自缝。“新三年,旧三年,补补纳纳再三年”,破衣烂衫屡见不鲜。成年男子,腰系长带,俗言“三夹不如一棉,三棉不如一缠”。 陕甘宁边区时期,男女对襟衣衫,冬青夏白。青年妇女穿有襟花布衣衫。闺女(姑娘)额前有“留海”,单根长辫扎红头绳垂于背后。干部职工服装和八路军类同。 建国初期,农村衣着用料进化为平布,唯青年女子喜穿红袄,且有扎裤腿的习惯。男学生戴军帽,穿便服;女学生留双辫穿有襟衣衫;干部职工男穿蓝、灰色中山服,女穿两排扣列宁服,腰间有布带。随后服装式样不断变化,花色品种也愈来愈多,丝绸、混纺衣料广为所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城镇乡村很少见到补丁衣服,农民和干部职工在穿戴上没有多大的区别,衣着普遍美观大方,且内衣外套件数增多。款式、色泽、质料大都根据职业、年龄、体形、季节、爱好而定,常见有军干服、青年服、夹克、裙装、西服以及各种针织内衣、毛衣等。用料以化纤、毛料为主。机器缝纫代替了手工操作。手表普及城乡。城镇男青年喜穿皮鞋,戴变色眼镜;女青年爱烫发,穿高跟鞋,健美裤,各式裙子。护肤用品无论城乡广为享用。项链、耳环、脂粉等化妆用品开始行销。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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