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 即农历正月初一,亦称“过年”。民国时曾改为“农民节”。1949年9月27日全国第一次政治协商会议定为“春节”,是一年之始最隆重的节日。从年前进入腊月,人们就开始了迎接新年的准备活动,大年初一达到高潮,至正月十五日结束。 腊月初五,兴吃“五豆粥”;初八吃“腊八面”;二十三送灶君“上天言好事”。嗣后,在外人口陆续回家,除尘“扫舍”、杀牲买菜、磨面蒸馍、办理年货。旧社会穷苦人家,日无饱食,衣不掩体,加之逼租、讨债,无有心思过年。故乡谚有“富人过年,穷人作难!”的说法。 腊月三十称“除夕”。妇女们剪纸、贴年画、洒扫庭院;男人们贴“门神”、刷对联、祀祖、安神。是夜烧香、黎明祭祖、敬神。合家包饺子,通夜不眠,谓之“守岁”。正月初一凌晨,穿新农、放鞭炮,辞旧迎新。吃过饺子面,向长辈拜年,邻里互拜。长者给小孩“压岁钱”。出门相逢,恭贺新喜。初二至初四“出年门”,给外家、岳丈家拜年。礼品有油角角、花卷、点心干果等。新婚夫妇走岳丈家,须有名酒、大肉、糕点、大馍。岳丈家回赠女婿衣物鞋袜。建国后又有互赠贺年片的风气,上书激励奋进的话,彼此鼓励。社会上组织群众向老前辈贺年,慰问军烈属,为之悬挂光荣牌,还有少儿青年为鳏寡孤独老人做好事等。 初五称“破五”,俗谓“不吉利”,此日不出门。 初六以后开始送灯,初七、初八为盛期。女儿新婚,娘家要送一对大红灯、两个火罐灯。现在有改送马灯、电筒、台灯的。除灯具外,还要送衣物鞋袜、学习用具等。 初七,俗称“人日”。认为“初一以后人魂外游,是夜归身 ”,要早眠,不外 出。 初十以后,各地社火四起,昼夜不停。白天“车故事 ”、“马故事”、高跷、芯子、“旱船”;晚上“狮子”、“龙灯”、“走马”、“扑蛾”、“戏翠”等。其中刘集的芯子颇有名气,高约数丈,上有公鸡驮人、手挑多人、空中秋千、孙猴抡棒,惊险动人。美原的高跷,如“老婆看女”,假骑小纸驴,活蹦乱跳,串铃紧响,生动逼真。卧龙、谢村的“合字灯”,十多人手持纸灯,交错走动,拼字组形,变化无穷。还有老庙的“老鼓”、城关的“龙灯”、“狮子”、“走马 ”,也都精彩动人。 十四、十五,各地社火进城,四方人流,蜂拥而至,人山人海。这时小孩打灯笼也进入高潮。晚上,娃娃碰灯、放焰火、响鞭炮,火树银花,“窜子”(又名“起火”)腾空,星驰电掣,热闹非凡。 建国后,春节的欢乐气氛更浓。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人民生活普遍改善,春节过得更加爽心快意。旧时代春节所固有的封建迷信及落后庸俗的糟粕基本淘汰。人们多不再作揖叩头、烧香敬神,而是合家团圆看春节电视节目,其乐无穷。 清明 这天,人们吃菜疙瘩、野游、打秋千。赴墓地修整祖坟,焚纸祭拜、献冥宝、压冥钞、挂长钱以资吊慰,谓之“扫墓 ”。建国后,除家祭外,学校师生、机关团体还去附近烈士陵园扫墓,缅怀革命英烈。 前一日为“寒食节”。是日不动烟火,吃冷食。黄昏为祖先化纸。自冬至到寒食一百零五天,谓之“一百五”。 端午 又名“端阳 ”,因在五月第一个五日也称“端五”。因日月都为五,所以也称“重五”。群众为了纪念屈原,故忌为“恶日”。至亲之间以粽子、油糕、甑糕等甜食相送,全家分食。是日黎明祀奉钟馗,采集蒲艾、挂于门窗,意在“避邪”。小孩穿新衣、戴香包、鼻耳点敷雄黄酒,亦有成人饮少许雄黄酒者,是谓“驱疫防虫”。给外甥、外孙做新衣、花裹肚、各色香包与绿豆糕、甑糕、粽子、油糕等食品一块送之。现在除此而外,娘家要给女儿、女婿各送衣服一套,其他家人各一件。经济宽裕的还送蚊帐、竹帘、凉席等物。 中秋 八月十五日,居秋之中。是夜月色皎洁,月轮圆满,亦称“团圆”节。亲朋以月饼、鲜果互赠。晚上,团坐月光下,供奉月神,然后分食,合家团圆共庆佳辰。 重阳 旧以九为阳数,九月九日谓“重阳”。时值仲秋,天高气爽,五谷丰登,是喜庆丰收的日子。故有“九月九、家家有”的乡谚。古时文人雅士,多有登高习惯,相聚畅饮,赋诗抒怀。民国时有少数人上山祭神。民间,给外甥、外孙送糕。县东北,新妇娘家要给女儿送大糕。糕为园塔形,分层叠起,高至盈尺,外嵌核桃、红枣,上插面塑人物和各种动物花草,表示“步步登高”。送时置于竹筛,四周以红方柿点缀,分外好看, 惹得沿途群众争相观赏,啧啧称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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