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解放前,民房古老破旧。平坝、集镇以土木结构瓦房居多;山区草房、摞木房较普遍。房舍建造结构比较单调,一般高13市尺左右(折4.3米),多以砖石为基础,五柱落脚木排架,土坯或板墙(土打成的墙体),草泥墙面,小青瓦盖顶。还有部分是无柱子的房屋(称没骨头房)。草房采取“墙包柱”架檩,上盖芦、茅、麦草,大小、高低不一。富户多为“一砖到顶”的瓦房,厅、厦房配套,歇檐明柱,天楼地镇(上有板楼、下有地镇板)。县城西东韩村刘继德家所建房屋系庭院式的连套四合院,1宅4进,分前厅、正厅、中厅、后厅、厢房;前后对称,砖木结构转角楼,青瓦屋顶,筒瓦屋脊,浮雕人物鸟兽;厅房歇深檐,明柱落地,柱石天圆地方,屏障隔扇门,木条花格大开窗;室内天棚遮顶,白灰粉墙,方砖铺地,宽敞明亮。华阳、酉水等贫瘠山区的赤贫户,连简陋的草房也无力修建,靠“人”字形草棚掩身。 解放后,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居住条件逐步改善。50年代以后,草房逐渐减少,到70年代后期,戚氏乡七眼泉、磨子桥镇张赵村、贯溪乡平溪村等,新修房屋部分改为砖木结构。80年代,农民群众逐渐富裕,平川丘陵区新建住宅均为砖木结构瓦房和部分砖混结构的楼房。城区及平川部分居民已盖起3层以上楼房。1983年,全县开展村镇规划建设工作。1985年全县有居民房屋共23.87万间,建筑面积为512.57万平方米。1986~1989年新增民房6.11万间,建筑面积127.15万平方米。其中砖混结构的楼房建筑32.44万平方米。丘陵、山区多以自然地形建房,呈不规则交错排列,一般沿河溪、山脚分布,比较零散。平川房屋建设以行列式为主,一般聚落在交通方便的地方,多座北向南。
编辑:秦人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