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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 农历正月初一,为春节,旧称“过年”,是汉民族最隆重的传统节日。本区城乡每年“腊八”一过,人们开始购买年货,添置新衣,喜气洋洋准备过年。腊月三十,家家户户贴春联、年画,准备节日饭菜。除夕夜,合家欢聚,“守岁”(或称“熬年”),彻夜不眠。有的还互相串门,一同饮酒至深夜。所谓“至除夕,达旦不眠,谓守岁”,“爆竹鼓吹之声,喧闹彻夜,终夕传戏不寐”的习俗记载,至今仍在流传。是夜,要给儿孙压岁钱,并以“吉利话”祝福。旧时,农村初一凌晨,还要烧香点烛,烧柏叶,亦称烧柏香火。城市商人则将火盆木炭燃旺,并在火上浇酒起焰,谓“接神”。早饭后,祭祀祖先牌位。此时,男女老幼穿戴新装,晚辈给长辈拜年。鸣放鞭炮,城、乡多于半夜零点。初一,村民早饭吃臊子面。近几年,郊区多仿城市吃饺子。初二至初五,走亲访友,以示拜年祝福。 元宵节 农历正月十五,名“上元”,乃“天官赐福”之辰。上元之夜又称“元夜”,也叫“元宵”,因吃汤圆,寓意“圆宵”。“元宵”节又称“灯节”。正月初六开始,城、乡灯笼集开市。元宵夜,农村各家门上悬挂花灯,儿童挑灯游耍,舅给外甥送灯笼,给祖先坟墓挂红灯。是夜,不仅举行灯会,还有各种杂耍,名曰“闹元宵”。元宵节,各家酒席之丰盛不亚于春节,城市近郊尤甚。旧时,本区农村每逢元宵节来临,即自发组织庆贺,村村都用葛藤拧成大绳,制成秋千,供儿童、妇女玩耍;同时,村村设社(即群众集会庆贺的地方),十三至十五游灯,闹社三夜。并在社主持的大门前立高杆,挂红灯,灯下有唱曲子、念经、说绕口令等一些文艺活动。 解放后,人民政府也常在此期间组织社火游演,活跃群众文娱生活。“文革”期间,灯节寂然。1976年后,逐渐恢复活动。1979—1989年,本区社火游演规模较大的有7次,大型灯展2次。 二月二 农历二月初二,谓之“二月二,龙抬头”。旧时,农村户户于是日早晨,以草木灰在院内地上撒成圆圈,圈内放豆谷杂粮,意在预兆丰年。有给出嫁的女儿送炒豆的礼俗,以祝吉祥。 清明节 清明为一年二十四节气之一。旧时此日,家家户户携酒菜、挂纸、冥币到墓地祭祖,并给新坟挂纸添土,俗称“上坟”。解放后,清明节祭祖风俗仍存,机关、团体、学校前往烈士陵园扫墓,敬献花圈,缅怀先烈。 端午节 农历五月初五,称“端阳节”。相传为屈原投江之日。后人为纪念他,于端午节吃油糕、粽子。宋代就有“五月五日天中节,赤口白舌尽消灭”之诗句。此日采百草,制药品,为避疾病。昔日,本区农村端午节前,舅舅给外甥送裹肚,上绣蜈蚣、蝎子,以示驱五毒;女婿给岳父送绿豆糕、粽子、油糕。是日,家家户户门上插艾叶,小孩戴香包,扎五色线,喝雄黄酒。至今城乡仍袭旧俗。 六月六 农历六月初六,正当炎夏,骄阳似火。俗有“六月六,晒丝绸”,至今还有此俗。这天,不少人晾晒衣物、书籍,以防虫蛀。 乞巧节 我国有七月初七喜鹊搭桥,牛郎、织女相会的传说。旧时,每到是日,城镇戏园要演出这一神话剧目。本区民间,在此目前,姑娘们用绿豆、豌豆、大豆、麦子、谷子、高粱等多色粮种,泡入水碗,蔽见天日,使其长芽,七月初七夜端出,芽已尺许,名曰“巧芽”。姐妹的巧芽放在一起,互相比赛,看谁的巧芽生的白、长得高,花样多,谁就心灵手巧,会找一个好女婿。此时,男女青年轮流将巧芽掐一节,掷一大碗水中,看巧芽投影,名曰掐巧,实为青年女子玩耍取乐之节。新中国成立后,此俗逐渐消失。[1] [2] 下一页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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