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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 清以前,订婚皆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讲究门当户对,包办买卖,讨财索礼。辛亥革命后,订婚经媒人(也称红叶)牵线搭桥,女方开出自己的庚帖,男方压在自家灶爷香炉下,3日内事事顺当,则请算命者合八字,如遇冲犯谓之咬婚,即作罢;如相合,媒人说礼。男方给女方送衣物、彩礼。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男女经介绍见面,满意则互赠礼物,短暂了解后情投意合,男方向女家封彩礼。封礼这天,男家父老与媒人同往,女家酒席招待。为正式订婚。80年代,男女双方相处了解,互相钟情,便告知家长,以感情相投订婚。若女方家境好,则不论彩礼。 山区有娃娃亲和入赘习俗。女孩自小许给男家,不要彩礼,男家须管穿戴、给零花钱。结婚,男可到女家,倘男到女家几年后,返回本家亦可。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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