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丧葬仪式较前有所简化,多为报丧、含殓、出殡、埋葬等。葬后为过七七、百日,过周年和三周年忌日,一般不过二周年,但三周年忌日极为隆重。是时,虽也提倡火葬,但无具体措施,土葬仍为主要形式。 建国后,政府提倡火葬,并逐步建立了殡仪馆和火葬设施。1959年西安三兆公墓火葬场建成并投入使用,开始推行火葬制度,城市人口不论生前职业和身份,死亡后实行火葬并简化丧事程序,禁止封建迷信活动。干部、职工火化前召开追悼会,后又改为向遗体告别仪式。1985年后,土葬虽未完全绝迹,但火葬已成为辖区居民殡葬的主要方式,而农村火葬还未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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