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碑林地区由于经济欠发达,大多数群众生活节俭,用具粗糙简单,讲究实用。城区居民多用单锅灶做饭,多数烧烟煤,用木制风匣。也有用土坯砌制炉子,烧用无烟煤制成的煤饼或煤球。用木制水桶打水,多数饮用井水。盛饭用陶瓷盆,吃饭用粗瓷碗。水瓮、面瓮、米瓮、醋坛、盐罐等都是陶瓷制品。家具多系木制,木箱、板柜、小桌、小凳等,是每个家庭中的主要用具。城乡富裕人家木器多选上等木料,做工精细,有八仙桌、大立柜、屏风、雕花木椅,另置穿衣镜、插花瓶、挂钟等时髦用具;生活用品有铜茶壶、铜脸盆、铜灯台、铜暖壶等,餐具多为细瓷。建国后,50年代搪瓷脸盆、手电筒、热水瓶等用具进入家庭。60年代至70年代,缝纫机、自行车、手表等,称为“三大件”。80年代初,大衣柜、高低柜、组合柜、五斗橱、写字台、座钟、沙发等进入大多数城乡居民家中。1985~1993年间,家用电器迅速普及,家庭用具也从适用型很快向高档化、装饰化、娱乐化转化。洗衣机、收录机、彩电、电风扇、电冰箱“新五件”已普遍进入家庭。钢琴、摩托车、电话、空调器等成为人们新的追求。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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