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吸食鸦片 十八世纪中期,西方帝国主义侵略者把大量鸦片输入中国。1840年鸦片战争后,列强入侵,鸦片输入更为加剧。帝国主义者与封建官僚阶级勾结,为搜刮民财,大量种植贩卖鸦片,境内少数人吸食鸦片之风长达100余年之久,国家和人民深受其害。民国24年(1935),开始劝民禁烟。奈因烟毒深广,官员、富商、军阀、士绅既吸又贩,非但不能受禁,反而毒害蔓延。抗日战争爆发,征兵紧迫,而烟民体瘦面黄,无力充军,国民党政府才颁布了《六年戒烟计划》。民国27年(1938),严禁种植、吸食鸦片,但屡禁不止。直到1949年境域解放后,才根除了吸食鸦片的恶习。90年代后,境内一些不法分子暗地走私贩毒,极少数人又染上吸毒恶习。 禁止赌博 建国前,境内有赌博之恶习,名目有:押宝、掷骰子、推牌九、吆麻雀、打麻将等,不少人因此而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有的堕为懒汉、小偷或乞丐。地方官员不但不加禁止,反而设摊聚赌,从中牟取暴利。建国后,人民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法令,通过宣传教育改造了大批懒汉、二流子,对赌徒进行应有的惩处,基本上取缔、消除了这一恶习。90年代后,个别地方此种恶习又有抬头之势。 娼妓 民国时期,辖区几个街镇上有极少数暗娼活动。建国后,人民政府即予以取缔。改革开放后,国际交往日益增多,受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影响,少数人利用开办的歌舞厅、美容美发厅、桑拿浴室等场所搞色情活动。使一些青年走上犯罪道路,公安机关已重视对此问题的查处。 童养媳 建国前,境内农村贫穷人家的女孩,因无力抚养,在未成年时(大多在10岁前)被送至翁婆家养育,待成年后,与婆家男孩举行婚礼。这些女孩年幼无知,多数遭受婆家虐待,身心健康受到伤害,导致婚姻悲剧发生。 换亲 从封建社会直到建国前,境内有些贫苦农民无力给儿子娶妻,但家中若有姐妹尚未嫁人,便与其类似的家庭互换联姻,双方均省去财礼。其形式有两家对换或三家轮换。这种无奈婚姻,多因夫妻感情不合,一般难以维持长久,有的还酿成家破人亡悲剧。 认干亲 也称“认干大(义父)”。境内长期以来流传有认干亲的习俗,一般是在婴儿过20天前夕一大清早(太阳刚出来),母亲把婴儿包好,走出大门口碰见第一个人(男姓),就认其为干大,称为“碰干大”。小孩的干大(也称义父),立即准备礼物在小孩过20天时携同妻子(小孩的干妈)前去坐席,接受正式拜亲仪式(小孩由母亲抱上,给干大行大礼——磕头),干大把“封封”(包好的钱币)塞入小孩手中,干妈把长命锁套在小孩脖子上。以后重大节日或红白之事两家常来常往,在诸多亲戚中,干亲最为重要,是人们社会联系的一种方式。 养子 建国前,在重男轻女思想作祟下,妇女在家中和社会上地位十分低下,饱受父权、夫权、族权的欺凌。一个家庭若只有女孩,当父母的自觉脸上不光彩,被人说成是“绝户头”,境内流传“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之说。在这种情况下,有些没有男孩的人家(尤其是富有人家)就抱养别家男孩(多是穷人家的孩子,有的抱养亲朋好友的孩子),好为自家顶门立户、传宗接代。 建国后,通过对婚姻法宣传和学习,在人们头脑中竖立起男女平等的观念,认识到生男生女都一样,妇女地位得到很大提高,她们不但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有的亦成为家中的顶梁柱。所以,养子等习俗已基本根除。
编辑:秦人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