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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农民住房多数为瓦房,少数住窑洞。因户均人口较少,宅基宽畅。地主、富农和富裕农民多数有正院、偏院,每院面宽三至五间不等。多数农民二至三间,庄前屋后种植果树,养鸡喂猪。房屋为土木结构瓦房,富户一般为四合院,分门房、厢房、厅房、后院。建筑用料讲究,砖、瓦必须正品,椽、檩为上等红松,厅房为鞍间房或四椽厅,外墙砌砖到顶,厅房门窗、屏封雕刻花纹图案。一般农民量力而为,三合、四合不等,建筑用料不太讲究,墙基砌砖五至七层,特别贫困的只盖两间单面厦房栖身,用糌为土驮木,墙基不砌砖。 西安解放后至70年代,雁塔辖区农民住房样式没有较大变化,仍为旧式瓦房,一些原来居住简陋的困难户对旧房进行翻新,普遍改建为新砖大瓦房,由于人口增加,弟兄分居,庄基地申请难批等原因,农村住房人均面积偏少,住房较为拥挤。80年代后,雁塔区人民政府为了改造旧农村,对农村道路、农民住宅进行全面规划,掀起新建砖混结构楼板房热潮,经过十多年兴建,至90年代初,辖区80%以上农户已盖起二层楼板新房,距城较近者多为三至四层,1993年末全区农村人均住房面积27.62平方米,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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