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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期间和建国后,凡由政府明令规定的节日和纪念日,无论属于政治或行业性的,在凤县都有活动。 一 元旦 民间称阳历年。民国时期各机关、学校、城镇商人贴对联,张灯结彩表示庆祝。农村则无活动,偏远乡村还有不知道这一节日的。 建国后,是日机关、团体、工厂、学校均放假一日。有的集会表示庆贺;有的办墙报、开演讲会或开展体育竞赛进行庆祝,农村多无活动。 二 国际劳动妇女节 3月8日为国际劳动妇女节。建国后,县上和较大乡镇,一般都举行庆祝集会,并为女职工放假半天。县妇联还对在工作和生产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妇女进行走访、表彰。机关、厂矿也有办墙报、召开妇女座谈会、举办文艺演出表示庆贺的。 三 植树节 民国时期每年3月12日为植树节。当日,机关、学校和民间都进行植树活动。建国初期,未设此节,但植树活动年年都搞。1978年中央确定3月12日为植树节,使植树造林有法定时间。但因本县春来较迟,植树造林多在节后十日左右进行。 四 国际劳动节 5月1日国际劳动节,多以集会或文体活动形式庆祝。机关、厂矿放假一天。 五 青年节 民国时以5月4日为青年节,后改为3月39日。当时学校以举行运动会、讲演会等形式庆祝。建国后,中央人民政府规定5月4日为青年节。是日,全县共青团,开展各种庆祝活动,教育青年继承“五·四”革命传统,发扬“五·四”革命精神。 六 儿童节 民国时曾定4月4日为儿童节。是日各小学都以文艺、体育活动形式庆祝。建国后,按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决定,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每年这一天,本县妇女联合会和共青团,组织儿童开展各种庆祝活动。 七 “七·一” 7月1日为中国共产党成立纪念日。是日,县、乡党委和党的基层支部,均分别召开党员会议,总结党的工作,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知识、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或召开大会,表彰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 八 “八·一”建军节 8月1日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日。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民武装部均派人员赴驻县各部队进行慰问。并举行拥军爱民座谈会,邀请驻军代表来县,共商建设凤县大计,共叙军民鱼水情。晚上举行文艺晚会,歌颂人民子弟兵的丰功伟绩。节日期间全县还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民政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对拥军优属工作、烈军属照顾工作、复退军人安置工作进行检查,查出的问题及时解决。有的乡镇节日期间,还开展民兵练武活动。 九 国庆节 10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日,全县以各种形式进行庆祝。机关、厂矿、学校或搭彩门、挂红灯、写对联、办墙报,或举行报告会、演讲会、座谈会进行庆祝。农村或召开大会庆祝,或举行文娱晚会、电影晚会进行庆祝。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放假二天。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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