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AD] 清末民国初,穷人丧葬是白棺、粗布旧衣甚至芦席裹尸。富人死了,男着长袍短褂,女着衣裙,七领五腰,以生丝绢、绸缎为主。寿枋内外油漆光亮,大头雕刻“寿”字,两边雕“万”字格。葬习有八个环节: 沐浴 请老年人给亡人沐浴、理发、整容、穿衣、戴帽、蒙面,儿孙给烧落气纸。 下榻 即停尸。死者系父母,在堂屋停放称正寝中堂。他人则停卧室,榻下点灯。富人全家身着孝服,穷人一般只带头孝。 报丧 亡人家属用白纸写“当大事”贴在大门以示丧事,晚辈向叔伯、姑舅等近亲报丧。 人殓 即进材。待亲属儿女到齐,瞑视吊唁后,亡人进材盖棺,也称“大殓”。 升棺 属父母者,在正堂将棺材升起,棺前置祭桌,桌上放亡人遗像或灵牌及祭品香火。祭幛、花圈放四周,设鼓乐班,称“灵堂”。其他亡人灵堂在屋外搭帐棚设祭。 祭奠 一般祭奠为三天。农村惯用烟火放路灯,唱孝歌,请道士做开斋路。富人及有功名人家则请礼宾“堂祭”。晚辈给亡人行三拜九叩首礼。 发丧 即起灵安葬。祭后起灵,富人灵柩绑彩平床或扎龙头凤尾棺罩,由32人(称八仙)抬灵,常人只用16人抬。起灵时,唢呐锣鼓,鞭炮齐鸣。灵队的排列为乐队在最前,接着是手举花圈、挽幛的亲友,然后是手捧遗像灵牌的孝男孝女,最后是邻里村民。八仙沿着指定的路线云游运转,抵墓地,架马落棺,然后坐字落丧。落丧后,连续三夜在墓旁篝火,以示给亡人作伴。 圆坟 葬后三日,给亡人圆坟堆土,砌坟头,整理陵墓,栽植松柏。逢亡人“三七’、“七七”、“百日”、“周年”,后人前往祭奠。服孝期间三年不贴红对联,一年不参加娱乐活动,不办喜事,三年孝满释服卸孝。 新中国建立后,机关干部死后,出讣告报丧,由机关成立治丧委员会,安排丧事,从俭办理。亲朋多送花圈、挽幛、发唁电悼念,召开追悼会缅怀生平。追悼结束,绕灵柩一周与遗体告别。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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