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以前,境域人多信佛教、道教,境内佛寺、道观遗址甚多。鸦片战争后,基督教、天主教相继传入境内,县成为主要教派。佛教、道教逐渐衰落。
建国后,1952年,基督教界实行“三自革新”(自治、自养、自传),开展反帝爱国运动,及时驱逐一批外籍批着宗教外衣的反革命分子。1960年,废除教内的压迫、剥削,使宗教活动正常化。1965年,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在“左”的思想影响下,把所有上层神职人员视为“牛鬼蛇神”、帝国主义的“别动队”,加以批判,有些教堂被拆除。“文化大革命“中,宗教活动大部分停止。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宗教活动又相断恢复。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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