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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国家文物局获悉,7月至9月,国家文物局将对纳入“中国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项目”270处传统村落中的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类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专项督察,全面开展传统村落文物保护执法检查。
据悉,本次专项督察重点内容包括擅自迁移、拆除文物建筑本体的行为、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及防火措施、文物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应急管理措施、其他违反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督察采用属地自查、省级抽查、国家文物局督察的工作方式。属地自查环节,对辖区内纳入督察范围的文物保护单位实地检查率不应低于80%,对历史文化名村中的建筑类不可移动文物实地检查率应达到100%。省级抽查阶段,对纳入督察范围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实地检查率不应低于50%,并重点检查3-5个历史文化名村中建筑类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情况。
国家文物局要求,专项督察中发现的文物执法与安全领域问题,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及时报告属地政府,依法做出处理。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就突出问题建立台账,逐项督促整改;对于辖区内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形成指导性意见。国家文物局将在总结各地典型经验基础上,针对传统村落文物执法与安全管理工作,印发一批指导性案例。(中国旅游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