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遍三秦大地从三秦游网开始>> | 三秦游首页 | 意见反馈 | 天气预报 | 网站投稿 | 上传图片 | 资源搜索 |
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讯(记者 乔丹)7月9日,西安市旅游局、西安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计划用三年时间(2016年—2018年),投放资金4500万元,培育和扶持30个特色旅游名镇(名村、示范点);10个乡村旅游休闲、度假、体验综合体;10条以上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新建和改造60个乡村旅游公厕;使乡村旅游接待人数和收入每年保持20%左右的增幅。
该《实施意见》的扶持重点突出规划先行,规划必须符合当地特色和实际,要可操作、可实现,防止高大上或千篇一律,缺乏特色,市财政将按规划编制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支持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对特色旅游名镇(名村、示范点)新建的路、水、电、游客服务中心等项目,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项目投入额度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推进乡村旅游特色休闲项目建设,对开发和推出具有市场吸引力的文化体验、生态休闲、温泉度假、康体养生等特色休闲乡村旅游产品,市县两级财政按照项目投入额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乡村旅游,对新获得国家、省、市旅游部门认定的特色旅游名镇,由市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国家、省、市旅游部门认定的特色旅游名村(或示范点),由市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和8万元的奖励。
此次对乡村旅游的财政政策扶持方式主要包括奖补、贷款贴息、股权投入等3种方式,扶持期限暂定为3年,即2016年至2018年,西安市财政从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其中80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培育特色旅游项目投入,200万元用于旅游规划补助),从旅游宣传促销费中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元。被扶持项目所在地区县财政按1∶0.5进行配套(仅限于旅游发展专项中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800万元),即每年400万元。市县两级合计每年安排1500万元(其中市1100万元,区县400万元),三年共计安排4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