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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针对一个时期的突出问题确实有效,但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不解决,专项整治过后,旅游行业的顽疾依然会卷土重来
□朱波
据《国际旅游岛商报》报道,海南省旅游委近日在海口召开“海南最美导游”颁奖暨宣讲大会,“海南最美导游”刘文晖在宣讲中,以“我是导游,我有一个梦想”为题,直面旅游行业顽疾,说出了自己的困惑和期待:“我希望所有的旅行社都没有高压的‘人头费’,我们不用每天晚上为明天加什么景点辗转反侧,我希望所有的购物店都货真价实,不用一遍遍为游客释疑……”
不难想象,刘文晖之所以发出这样肺腑之言,一来想表达个别无良导游不代表全体导游的形象,为导游在公众中的不良形象正名;二来让社会了解导游,导游也有带团辛苦、工资低、缺乏保障、不安全等苦衷。
自从2009年开始,旅游行业出现了一个新鲜名词——“人头费”。所谓“人头费”就是导游从旅行社带出多少游客,必须按人数向旅行社交纳每人10元-30元不等的“人头费”。尔后,导游也不甘示弱,为了赚回“人头费”,便费尽口舌,介绍自费项目,收取游客购物返还的回扣,来弥补已支付的“人头费”或赚取更多利润。
其实,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就有明确规定,禁止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的行为。其实质是禁止经营者以不正当的利益引诱交易。而各旅游景点商场为吸引旅行社和导游人员组织旅行团到商场购物,按旅行团人数以“人头费”“停车费”等名义,或按游人购物成交额的一定比例,付给旅行社或导游人员一定的财物,属于以不正当利益争取交易,给予方和收受方均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构成商业贿赂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长期以来,旅行社、导游和游客之间形成这种尴尬的行业“潜规则”:旅行社“剥削”导游,导游“压榨”游客,游客投诉旅行社……这就给旅游管理部门提出了一个很棘手的问题:怎么从根本上规范旅游市场?有人会说,进行专项整治,抓住典型案件和问题,依法从重处罚,杀一儆百。
但笔者以为,专项整治针对一个时期的突出问题确实有效,但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不解决,专项整治过后,旅游行业的相互“剥削”、相互“压榨”依然会卷土重来。
总而言之,对于供大于求、严重过剩的旅行社,已经到了提高市场的准入门槛的时候了。提高市场的准入门槛,首先在多如牛毛的旅行社的实力和规模上,应进行恰当的设定,符合要求的留下;对于那些规模较小、实力较弱的旅行社,要么经过重组由小变大、由弱变强,要么就限期退出旅游市场。其次要在旅行社管理和经营的质量上,制定或提高标准,符合标准的留下,对于那些管理混乱、经营不善的旅行社,要么经过改造使其符合标准的要求,要么就限期退出旅游市场。
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改变目前旅游市场上供应严重过剩、鱼龙混杂的局面。否则,因个人工资低、收入少,或旅行社强行摊派导游“人头费”,导游从游客身上多榨些油水的情况就难以根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