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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宝康
“我想有个家”,这首动听的歌声打动了无数人的心,而对于广大的导游来说,这更是他们长期的心愿。
各行各业的人们都有自己的“娘家”,有事可以依靠这个家,但对大多数导游而言,迄今还没有自己的“娘家”,或者说,导游的家还在“路上”。
或许有人会说,导游是哪个单位的,单位就是导游的家。然而,很多导游在旅行社里没有固定薪酬,只有带团补贴,游客购物的返点是导游收入的主要来源,即使有固定薪酬,恐怕也达不到最低工资线。至于其他行业必备的“五险一金”导游也往往没能落实到位,即使有,基数也定得很低。
换一句话说,导游与旅行社往往只是一种挂靠的关系,那种家的感受是无法真正体会到的。在竞争激烈、经营困难的多数旅行社,少花钱、少养导游也是一个不争的现实。不少导游把关系挂靠在导游服务中心,那只是交点费用可以使得导游能够通过年审而已,什么待遇也没有,有的导游服务中心的初衷也只是为了赚钱而已。至于旅游主管部门,虽然会要求旅行社落实好导游的待遇,但人家不理且也有难处,也就无能为力了。至于导游的难处,即使清楚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有的地方组建了导游协会,但松散的社团组织,对于保障导游权益、维护导游利益来说,更是力不从心。
导游虽然有初级、中级和高级之分,但居然无法对应任何职称系列,得不到相应的工资和其他待遇。说到底,现行的导游管理制度还是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导游自由职业化,导游服务市场化”为指导理念设计的,在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之间并没有很好的契合。到今天,旅游业态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种管理体制越来越不适应现实需要了。导游还没有自己的“家”,导游的“家”还在路上。
同属服务行业,导游与空乘人员相比,社会地位、生活保障等等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对此,旅游界的有识之士深有感触,却又无能为力。所以,加快和加大改革力度,从体制、机制上进行改革,努力为导游建一个真正的“家”已经迫在眉睫。
(作者单位:绍兴市旅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