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遍三秦大地从三秦游网开始>> | 三秦游首页 | 意见反馈 | 天气预报 | 网站投稿 | 上传图片 | 资源搜索 |
西部网讯(特派北京记者 贾存真 王莹 贺桐)“遗体捐献”这个名词大家其实并不陌生,但在实际生活中却又极少涉及。“主要是因为我国在这方面缺乏一定的制度,很多人有这样的意愿,却不知道该怎么做。”全国人大代表、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西安美术学院副院长韩宝生说。
遗体捐赠没有规范约束 一旦家人反悔只能作罢
“有个老先生曾两次找到我,说他愿意去世后把遗体捐赠给医疗机构做实验,但在这个过程中找了医院、红十字会,也遇到了很多问题。”韩宝生说,即便老人如愿签署了遗体捐赠协议,但有可能老人去世后子女因为各种风俗等观念约束反悔,最终导致不能执行。
“在临床治疗中,一些病人急需器官移植,可能排了很长时间队都没有合适的捐献者。”韩宝生认为,遗体捐献一直以来没有立法约束,使其在社会中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反之,如果立法规范,很多问题都会有相应的解决方法。
亟须建立遗体捐献制度 作为重要公益事业推动
韩宝生经过调研发现,与欧美国家相比,我国在教学和科研中能够使用的遗体资源非常稀缺。“在我国,五六个医学生解剖一具遗体,而在发达国家,一个医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可以独立解剖五六具遗体,这样一来程度和水平就完全不一样了。”
“科学研究就更不用说了,需要大量的数据分析才能对疾病有根本上的了解。”韩宝生说,据他了解,在西班牙考取驾照时,会告知申请人可以自愿签署协议,“假如因为车祸事故不幸遇难,愿意把自己的器官捐献出来。”
韩宝生认为,在我国就缺少类似这种一系列的遗体捐赠制度及其运行机制。“所以我觉得亟须立法,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让那些愿意帮助别人的人,能够真正把好事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