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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食品行业的,最关心的自然是食品安全。”全国人大代表、祐康集团董事长戴天荣直言,“食品安全抓了很多年,但是和老百姓的期待还有差距,这其中和我们法律法规的制定不足有关。”
他说,农产品是很多食品的来源。据统计,我国居民膳食结构中,农产品占比达80%。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业,重点在农业,难点也在农业。
他认为,针对农兽药残留的管理,应该从现在的“法不禁止即允许”的“列举制”转变为“法不允许即禁止”的“准许制”。
食品中不得含有“准许列表”之外的危害物质
对食品安全,戴天荣代表是一贯的关注。他一再强调,法律法规再多,归根到底,就是标准。只有最严谨的标准,才能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他建议,亟需建立农兽药残留标准“准许制”管理制度。
据了解,我国登记使用的农药620多种,目前仅对其中387种农药制定了3647项限量指标。我国登记的兽药350种,但仅对94种兽药制定限量551个。在监管实践中由于缺乏判定标准,即便检出也难以处罚。
而对于地沟油、苏丹红这样一些新出现的危害物质,则既难预知,也难监管,一直以来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只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戴天荣提出,可借鉴国际做法和我国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经验,尽快将农兽药残留标准管理制度从“法不禁止即允许”的“列举制”转变为“法不允许即禁止”的“准许制”。
“准许制”的核心思想是预防未知和未知从严——农产品和食品中不得含有“准许列表”之外的危害物质,“准许列表”之外的物质都执行“一律标准”,一般是不得检出。而“准许列表”之内的物质都会有一个具体的限量值。
他建议,将“准许制”写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从法律高度予以确立。
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迫在眉睫
戴天荣代表介绍,我国土壤污染的情况比较严重。
2013年12月30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中重度污染耕地大体在5千万亩左右。土壤污染会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一是土壤的利用空间下降。被污染的土壤不适宜种植粮食,严重污染的土壤也不适宜进行工业或商业开发;二是被污染的土壤向环境输出的物质和能量,又可引起大气、水的污染和生物多样性破坏。加剧整体环境的污染,进而威胁国家的生态安全。
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对土壤数量的保护高度重视,比如18亿亩耕地的红线划定,但对土壤质量下降关注不够。
他表示,我国目前没有单独的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很多被污染的土壤由于缺乏相关法律依据而无人负责、无人修复,因此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迫在眉睫。
此外,现有的一些相关法规明显滞后甚至过时,已不适应目前土壤污染防治的需求。例如,1995年国家颁布了《土壤质量环境标准》。但是,该标准中对铅的临界值偏高,难以保障儿童健康。此外,该标准中有机污染物种类太少,仅有666和DDT两种,而事实上,这两种农药于1983年已经停产,而关于其他新型污染物的标准却并没有随之补充进来。
他建议,尽快制定和出台专门的法律对这些方面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