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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西安市中小学将开学报到,西安市教育局将派出16个督导组,赴各区县进行暗访抽查。
2015年春季开学中小学报到时间为3月6日(星期五),正式上课时间为3月7日(星期六),当日执行星期五的课表。
本次开学检查按属地原则,由区县教育局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检查。市教育局将组成16个督导组,采取处室包区县的方式赴区县进行暗访抽查,每区县至少抽查5所学校。
主要检查师生报到情况,教育收费情况,幼儿园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情况,中小学生“减负”工作情况,校车及校园安全情况,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情况,各区县实施“大学区”工作推进情况,以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等。
西安市教育局公布了幼儿园、中小学收费标准,其中中小学自行车保管费从2014年秋季开学起不再收取。
幼儿园:学前一年免收保教费
全市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实施范围为全市所有公办和取得合法办园资质的民办幼儿园。对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免收保教费,保教费免费标准为物价部门核定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予以减免。
全市幼儿园行政事业性收费共2项,分别为保教费和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为伙食费(含餐点)1项,代收费为体检费和保险费2项。
幼儿园对入园儿童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不得跨学期预收;伙食费按月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一并统一收取,严禁为收取费用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书本费等其他费用。
义务教育阶段:
农村 免收杂费书费住宿费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学生全部免收杂费,免收国家教科书目录内教科书费,取消寄宿生住宿费。
伙食费:实行毛利率控制,毛利率控制标准按照保本原则控制在17%以内。
代收费:仅有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费一项,按每人每次40元标准收取。
城市 不再收取自行车保管费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含暂未被地方政府接收的企事业单位附属学校)全部免除学生学杂费。服务性收费为伙食费和住宿费,不再收取自行车保管费。
伙食费:实行毛利率控制。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为20%,灞桥区、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为18%,各学校不得强制学生在校就餐。
住宿费: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带暖气及独立卫生间的学生公寓,不高于350元/生·学期,带暖气的学生公寓不高于300元/生·学期,普通学生公寓不高于250元/生·学期;灞桥区、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符合上述条件的分别不高于300元/生·学期、250元/生·学期和200元/生·学期。学生公寓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标准,每间公寓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不超过8个床位。
代收费: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费按每人每次40元标准收取;课本费按政府采购中标零售价格据实核收。
高中:择校费最高不超2万
全市从2013年春季开学起,取消公办普通高中借读生学费标准。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取消自行车保管费。
学费:省级标准化高中每生每学期800元,城市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350元,农村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200元。职业高中文科每生每学期700元,理科每生每学期900元。不得跨学期收取学费。
择校费:西安市的省级、市级标准化高中及普通高中每生三年最高分别不超过1.5万元、1.2万元和0.9万元。另外,西安中学、西安高级中学、西工大附中、陕师大附中、西安交大附中、西铁一中、长安一中、西安市83中这8所学校择校费标准为每生三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可一次性收取,也可分学期收取。公办高中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学费。
住宿费:城市学校每人每月20元,农村学校每人每月10元,公寓制管理的学校按市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取。
课本费:按照省物价局、新闻出版局规定的印张价格核定后的单本零售价格收取。
学生健康体检费:高一年级新生每生每学年25元,其他年级学生每生每学年20元。
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每生每次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