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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讯(记者 沈晓芳) 才拿到新房的钥匙,却被物业告知要支付之前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家住西安长安区的王先生觉得很不合理,“我没收房,怎么会有管理的费用,要收费也是要从交房以后开始收。”
3月27日,针对网友质疑的问题,民生热线记者采访了西安市物价局房价处。“小区物业收费一般按照房屋购买合同上的交房日期开始收取物业费,如果是业主故意推延了收房时间,就应该补交拖延期间的物业费。”
民生热线:未领钥匙就要交物业费合理吗?|长安区政府请关注
3月25日,网友王先生向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称,西安长安区长安家园小区物业缴纳不合理。“我们是这两天领的新房钥匙,但物业公司却要求我们从1月份开始交物业费。”王先生告诉记者,因为小区有房款方面的纠纷,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时间交房,1月份银行给业主们退还了部分款项,并通知业主可以开始收房。
“我做生意年底比较忙,所以没有在1月份收房,但没有收房怎么会有管理费用?我们没用公共设施,也没有人员来管理我们的房子嘛。”王先生质疑,这样的物业费到底该不该交?
3月27日,针对网友质疑的问题,民生热线记者采访了西安市物价局房价处。
“小区物业收费一般按照房屋购买合同上的交房日期开始收取物业费。”西安市物价局房价处工作人员详细解释了新房物业费的缴纳标准。
“对于收房日期的定义有几种情况,如果因房屋质量等系列问题无法按时交房的,物业费由开发商承担;如果业主故意拖延收房时间或因其他问题没用及时收房,则物业费起缴时间以物业公司正式通知收房的日期开始计算,而业主应该补交拖延期间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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