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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3月13日至3月16日,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收到陕西省各级党政相关部门回复网友的23条答复。其中网友反映的“物业重复收取砸墙垃圾清运费”、“警务室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睡觉”、“水岸明珠小区沙霸横行”等问题,有了明确结果。
万象春天重复收取垃圾清运费
雁塔区:已责令物业停止收费
3月6日,网友“小路”反映,两年前在雁塔万象春天3号楼买了房子,因为是婚房,在去年年底交房之后就开始装修。
交装修押金的时候,物业让交200元的装修建筑垃圾清运费,因为我们要对房子结构进行一定的改变,物业还让交一平米50元的砸墙垃圾清运费,交了500多元。装修垃圾清运费应该包含了砸墙的垃圾清运,这两个名目的费用难道不算重复收费吗?这个费用是否合理,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说明。
3月13日,雁塔区主动给予回复:
经区建住局核查,万象春天小区由西安斯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资质为二级。西安斯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除按《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每平方米3元向万象春天小区业主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外,还对装修时砸掉室内非承重墙从而产生了过多装修垃圾的业主额外收取每平米50元的“砸墙垃圾清运费”。
房屋建筑内除少数仅起隔挡作用的轻质隔墙外,其余所有结构体均对建筑结构安全尤其是抗震安全有一定影响。区建住局要求万象春天小区物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业主砸墙装修的行为立即制止。
物业公司另外收取的每平方米50元“砸墙垃圾清运费”并无相关依据,区建住局已责令其立即停止收取。
高新区一警务室工作人员上班睡觉
公安局高新分局:已对民警进行通报批评
3月11日,网友“一凡”反映,本人居住在高新科技一路单位所在地,所使用的一年期居住证到期,到辖区枫叶新都市一级警务室更换三年期的居住证,结果警务室的工作人员整天锁门睡觉,几次电话才打通,下午3点工作人员开门才睡起来,也没有穿工作制服。
民警说我的一年期居住证更换不了三年期的居住证,只能继续更换一年期证。看过相关政策后第二天又去找,工作人员又说他们办理点有自己的办理细则,不看西安市居住证政策。希望相关部门能说明一下陕西省居住证管理条例是怎么规定的,也希望公安查实警务室警员上班睡觉的情况。
3月12日,“民生热线”栏目组将网友的情况反映给了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3月16日,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给予回复:
经了解投诉人成某于2015年3月11日下午到唐延路所办理居住证,其给社区民警罗某打电话,当时民警罗某正在分局开会,就告知成某到警务室,并安排辅警郭某接待。当时辅警郭某因前一天值夜班,当天中午在警务室休息,接待群众时警容不整,政策解释不到位,引起群众不满。
3月12日下午,唐延路所副所长与投诉人成某进行了沟通,对相关情况做了耐心解释,成某表示了理解。另外,经分局同意,唐延路所支部研究决定,在全体工作会议上对民警罗某、辅警郭某通报批评,并要求全体民警、辅警在工作中汲取教训,严守纪律,注重作风养成,提高为民服务意识。
居住证延期有关政策:依据省公公安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居住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陕公通字【2013】85号)文件有关规定精神,居住证延期应审核的材料如下
(一)一年有效期
《陕西省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登记项目变更申请表》、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证件(明)、现居住地址证明、有效的《陕西省居住证》。
(二)三年有效期
《陕西省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登记项目变更申请表》、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证件(明)、现居住地址证明、就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陕西省居住证》。
(三)下列情况延期为―年有效期居住证
申请延期为三年有效期居住证,不符合第(二)项规定的,或者在居住地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或者一年内三次以上变更住址的,应当延期为一年有效期居住证。
高陵水岸明珠小区沙霸横行无人管
高陵县:已刑事拘留5名“沙霸”
3月8日,网友“痛恨沙霸”反映,我是高陵泾渭街道泾渭五路水岸明珠小区的一名业主,我们2013年11月份在水岸明珠按揭了一套房子,没想到开发商和沙霸勾结,市场上20元一袋的水泥,他们卖25元一袋,40袋水泥1000元,从楼外面搬到电梯里,再从电梯里搬到房子里,不过十几米距离,所谓搬运费他们就敢强收2500元。恳请高陵县公安、房管等职能部门为我们主持公道,严厉打击黑沙霸、黑物业。
3月12日,“民生热线”栏目组将网友的情况反映给了高陵县人民政府。
3月16日, 高陵县人民政府给予回复: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依据网民反映情况,我县公安部门对泾渭五路水岸明珠小区进行了详细排查,发现泾渭街办东营村村民薛营社等5人合伙购买沙子、水泥等建材物品,在水岸明珠小区内强行向业主销售。
对此,县公安部门已对薛营社等5人依法刑事拘留,并对其销售摊点进行取缔,相关情况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下一步,高陵县将进一步加强小区管理,加大警力配置和巡逻频次,对“沙霸”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切实保护业主合法权益维护小区周边社会治安环境。
莲湖永福路汽修店强占人行道
大兴新区:已暂扣7件工具 处罚2家占道商户
3月2日,网友“船上的帆”反映,多年来,纬二十六街永福路段道路两边的汽车维修店强占人行道修理汽车,造成人行道无法通行,污水横流,污物遍地。几乎每天早晨5点30分左右焚烧垃圾,污染空气。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够管管。
3月4日,“民生热线”栏目组将网友的情况反映给了大兴新区。
3月16日,大兴新区城市管理局给予回复:
接到调查函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整改,一是联合莲湖北关中队3名交警人员、城管执法人员6人,对在人行道上维修的6辆机动车张贴了《违法停车通知单》,对3辆机动车进行了劝离,暂扣经营工具7件,同时对2家多次出店经营的商户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是组织4名保洁员对该区域地面杂物、污水等进行了彻底的清扫保洁。三是交警及城管执法人员向沿街商户逐一宣讲了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要求其不得占用人行道进行机动车维修。四是增加了该区域城管执法人员数量同时加大了对该区域的巡查频次,确保问题发现处置及时。
下一步,我局将和市政部门进行联系,近期将由市政部门在现场勘查后,在该区域扎建隔离柱,通过采取工程措施彻底解决商户占用人行道维修车辆违法行为,确保人行道交通秩序规范有序。
农村自来水管道成摆设 村民吃水难
礼泉县:正与沿线村镇协调 争取尽快通水
2月27日,网友“小兔子”反映,“礼泉县城关镇裴寨村三组安装自来水管道完成快2年时间了,但是至今没有自来水,如今自来水管已经成了摆设,还是依靠人力拉水,但是井水在夏季水位会下降,有时吃水都成问题,希望各位领导帮忙解决此问题,不要让安装的自来水管道成为摆设。”
3月4日,“民生热线”栏目组将网友的情况反映给了礼泉县人民政府。
3月16日,礼泉县人民政府督查室给予回复:
礼泉县城关镇裴寨村属于城关镇集中供水工程受益村,裴寨村供水工程管网于2014年初建设完成,该工程水源为北部优质岩溶水,水源地距受益村约15公里,输水管线需经过沿线的昭陵、赵镇城关3镇(社区)多个村组及横跨泔河河道,由于输水管线较长,经过的村组较多,施工难度大。
目前大部分管网已铺设完成,个别村组群众对工程施工无理阻挠,导致管线不能全线贯通通水,目前我局与管道沿线的镇、村积极协调,争取尽快通水。
建筑工地无环保措施 搅拌灰土污染环境
乾县:已责令项目停工整顿
1月12日,网友“张老二”反映,前段时间由于某开发商在铁佛剧院搞“惠民开发”扶贫移民搬迁工程,在无任何环保措施的情况下搅拌灰土,搞的周边空气异常呛人,到处白茫茫一片,由于在建工地距铁佛小学、铁佛初中两所学校和人口密集区街道不足百米,给学生和居住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3月16日,乾县人民政府督查室给予回复:
接到网友反映问题后,我县高度重视,责令铁佛古镇筹建项目部立即停工整顿,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走访调查。经查,确实存在因风大搅拌灰土出现少量扬尘现象,我们要求工程人员密切关注天气情况,避免大风天气搅拌灰土;每天在施工现场及工程道路上洒水除尘,确保施工达到文明、安全、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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