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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今日点击》)车在路上跑,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往往需要救援,由此也就催生了一个专门以道路救援为职业的行业,有需求就有供给,这本来是件救人于危难的好事,但是这救援的费用,您可千万别马虎,一不小心,就会有人事后“狮子大张口”。这不,在北京工作的潘先生春节回老家洛南过年时就遇到了这样的憋屈事。
2015年2月22号下午,潘先生驾车行驶到202省道华阴市华阳乡境内时,不慎发生了单方事故,车辆右侧与山体发生严重剐蹭。
潘先生:车受损比较严重,人没事,吓懵了。
由于事故路段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又没有手机信号,惊魂未定的潘先生只好委托过路司机到山下有信号的地方报警,并让给自己联系救援。
潘先生:过了一会吊车就上来了,然后十分钟左右拖车也就上来了。救援吊车然后是拖车来了。吊车连吊带装也就七八分钟时间吧,然后我就坐上拖车跟他们往下走。
从事故发生地到华阴大鹏停车场大约有30公里左右,事故车辆很快就被拖了过去。第三天,潘先生和自己的亲戚邱先生去停车场取车,可是当对方开出救援费时,两个人吃了一惊。
潘先生亲戚邱先生:我也不知道他按啥标准算,大概算下来在5500元左右。
尽管潘先生一再要求对方拿出收费的依据和标准,但对方却含糊其辞,始终没有拿出。这时候潘先生才想起来,当初救援时双方并没有说清楚救援的具体收费金额。
潘先生:我就问拖车司机那个价格,拖车司机说你这出了事,人没事就好,咱们这也没多少钱。
事故车辆停在了停车场,不交钱显然取不走车,潘先生一时陷入了被动。经过讨价还价,潘先生咬牙接受了对方开出的救援价格:拖车费1800元,吊车费2900元,两项费用合计为4700元。
由于潘先生的车辆购买了全险,车辆事故产生的拖车费也属于理赔范围,但保险公司说,理赔只能根据陕西省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多余的钱需潘先生自己来承担。
其实,早在2012年,陕西省就颁布了《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标准》,按照这个标准,施救费由拖车费和吊车费两部分构成,以潘师傅的7座以下一类车为例,其救援费用构成为:
拖车费部分:一般道路基价为320元,其中包含了10公里的空驶费和10公里拖行费。而超出10公里的,空驶费每公里4元,拖行费每公里12元。按照这个标准计算,潘师傅的拖车费为:320元基价加上20公里的空驶费再加上20公里的拖行费,总计640元。
而吊车费部分为:基价800元,包含30公里空驶费,超过30公里,每公里收费4元。按这个标准计算,潘师傅的吊车费应该是基价800元加上30公里的空驶费,总计920元。
这样,拖车费和吊车费这两项收费加起来才1560元,远远低于潘师傅实际支付的4700元。
那么,作为施救公司,这笔费用究竟是根据什么算出来的呢?在华阴市大鹏停车场,记者找到了当时施救的拖车,也找到了停车场负责人,据他讲,施救时他们停车场出了拖车,最后也收取了潘先生实际支付总费用4700元中的1800元,这笔拖车费用是按照当地行情收的。而吊车费2900元,是被吊车司机个人收走的。
停车场负责人:在四点多,华阳川路上就结冰溜子,弯道也多,再是他发生事故的路段非常复杂。 根据《陕西省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标准》,在冰雪路面施救,拖车和吊车可提高20%的收费。如果据此计算,拖车费也在1000元以内。但这位负责人又讲,由于当时是春节放假期间,他们的费用里也包括加班费。但根据《陕西省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标准》,并没有加班费这一说。
停车场负责人:大家都过年呢,作为不认识的人给你帮忙,你说你给我拿多钱?
虽然收费理由有很多,但当记者问及停车场是否有道路清障施救相关资质,是否清楚我省的清障施救收费标准时,这位负责人表示,自己刚刚入行,这些都不清楚。
停车厂负责人:咱是摸索阶段,什么陕西省什么收费价格咱也不懂,咱是在外面打听,人家一趟多少钱,是这种情况。
记者:你不知道这个收费标准?
停车厂负责人:一句话,咱没有合法手续。咱没有合法的手续,向物价部门咱去要人家东西,人家肯定也不给,人家的执行标准咱也不知道。
按照《陕西省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标准》,公路清障施救服务实行资格准入,从事这一行业必须经过交通和公安部门审核,取得物价部门发放的清障施救《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证》才可以营业,华阴大鹏停车场并没有取得相关资质,显然属于违规经营。
停车场负责人:我只能说我多收的钱,或者有违规操作,咱接受媒体采访,接受媒体监督,多收的部分咱无条件地给人家退回。
由于潘先生在北京工作,经过双方电话沟通,最终达成协议,由大鹏停车场退还多收费用,同时,大鹏停车场表示会尽快办理相关经营许可。
停车场负责人:你看给你退个整数,1000元。
潘先生:行行行。
拖车费的事有了协商结果,但2900元高价吊车费该如何处理呢?记者找到了吊车司机,他说,自己的收费也是根据当地的普遍行情来收,并不知道什么救援资质和收费标准,而且施救的价格都是和当事人商量好才会施救。
记者:你知不知道吊车收费是有标准的?
吊车司机:咱这边就是到现场把你活一看,把价一报,愿意干你干,不愿意的话我就走了。你可以重新另找人。
由于吊车司机是个人接揽零活,双方口头确定费用,因此没有效的制约手段。对此,潘先生很无奈。
潘先生:有注册公司还会有工商,物价部门可以制约他,但个人的吊车我就就没有办法,只好认了。
其实,近几年,事故车辆救援中被漫天要价的事情时有发生,2013年10月湖北一辆货车在兰州发生事故,拖行20公里,收费两万元,2014年11月,广州一辆车发生交通事故,3公里施救收费6万元。
其实,对于道路清障施救服务,从国家到省上早在几年前就出台了相关的收费标准。但在实际施救过程中,许多救援公司或个人事先不说价格,而一些车主因为出了事故心情紧张,有时也忽略了询问相关标准和价格。等把车拖回停车场,车主就失去了主动权,施救方趁机狮子大张口,并以不掏钱不能取走车来要挟消费者。那么,车辆发生事故,需要施救时,如何才能避免天价收费呢?
陕西省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朱琳:在施救前双方没有协商好价格,在施救行为完成后,消费者与施救单位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这时候又遭遇到施救单位漫天要价,消费者可以选择向相关物价部门进行检举和投诉,还有一种就是依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法院以趁人之危,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订立合同为由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撤销或更改合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开车出行,安全第一,万一发生事故需要救援,还要提醒您一定要找有相关资质的公司,价格最好现场咨询清楚后再进行施救,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另外,一旦发生救援之后漫天要价的事,一定要及时向物价和工商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