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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盐城一家自行车专卖店一辆失窃18天、价值3万元的自行车“悄然”回来了,随车还有一封道歉信。偷车者在信中表示,自己知道错了,请求店主给自己重新做人的机会。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事发前一天,亭湖公安分局文峰派出所巡防中队民警去了偷车者家里“做工作”,当事人这才主动还车并附上道歉信。民警表示,希望当事人早日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失窃自行车的是盐城大庆路上一家自行车专卖店。“那辆车是店里最贵的。”店老板吴祥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今年大年初五(2月23日)早上8点多钟,他到店里开门营业,发现停放在配件展区内的一辆高档自行车不见了。
“十有八九被偷了。”在看到后面仓库的一扇窗户半掩着时,吴祥于是报警。据吴祥介绍,从痕迹看,小偷进店后应该是直奔价值22800元的高档自行车,“他对自行车的配置非常了解,选中自行车后,还挑了价值7000元的轮组和一个价值1500元的GPS码表,还在店里对自行车进行改装。”
警方到达现场后,勘查发现,专卖店窗户没有损坏,通过后面小区监控录像查到,小偷是在正月初五凌晨3点钟,通过店铺后面的卫生间窗户翻进来的。
让吴祥气愤的是,被盗的车是客人放在店里保养的。事发几天后,吴祥只得对客人进行赔付,裸车按照七五折赔了17100元。
谁知,3月12日一早,吴祥接到了辖区亭湖公安分局文峰派出所巡防中队负责人刘欢的电话:“夜里有人把车送还到你门市门口了,你上午早点去店里。”
警方表示,这辆自行车是12日凌晨被“送”回来的。据刘欢介绍,凌晨3点左右,巡防队员在此处巡逻发现,一辆自行车挂在店铺的门把上,还配有一把小锁,自行车上压有一张道歉信。
“发生盗窃没几天,我们就通过技侦手段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只有23岁,我们在3月11日去过他盐都区某乡镇的家中,但是他人不在家,应该是迫于警方的压力,主动将自行车归还了。”刘欢说,自行车已经还了,但现在人还没有找到。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道歉信是用圆珠笔书写的,总共几行字,笔迹歪歪扭扭,大致内容是:我知道错了,把自行车推回来,希望能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虽然他主动将自行车送回了,但还是触犯了法律,构成盗窃既遂实施。” 刘欢表示,嫌疑人的行为属可从轻判罚的情节,如果能自首,还可以争取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