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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讯(记者 程靖峰)3月2日上午,正在咸阳市渭城法院立案信访大厅咨询法律援助事宜的周霞,指着这里为居民准备的雨伞、老花镜、饮水机等高兴地对记者说:“法院的服务真是温馨体贴,让人有种宾至如归的感觉”。
这个小细节让“头一回和公家单位打交道”的周霞对政府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印象有了彻底转变。而这细节背后其实是渭城法院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和本领的生动实践。
渭城法院审理的一起农村相邻污染纠纷案件,就是法官走出“坐堂办案”的老套路,走到群众中定纷止争的好例证。这起案子中,原告以被告在麦田打除草剂致其相邻的3亩菜籽绝收为由,要求被告以每亩按1800斤菜籽损失予以赔偿,被告却认为,自己是给自家地里打除草剂因此不予认可,为此双方对因果关系、损失数额争执不下,但都无法提供相关证据。
法官作难了,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判吧,不仅证据不足无法下判,即使判了,双方都会上诉,怎么办?渭城法院决定现场开庭,并邀请当地群众参与旁听,征询意见。经现场勘验和本村群众证明,除草剂是被告在给自家麦田喷洒过程中,被大风吹到相邻的原告菜籽地里的,被告当场予以认可,法庭对因果关系予以了认定,同时,在征询意见中,旁听群众提出每亩菜籽1800斤是上年风调雨顺好收成时的产量,当年天气干旱最多每亩菜籽产量500斤,原被告也予以了认可,经过群众参与调解,原告降低了诉讼请求,被告愿意赔偿损失,被告按每亩菜籽500斤赔偿原告损失,当场调解,当场履行,使一起因果关系不明、损失数额争议大,又无法提供证据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早在2011年,渭城法院就在辖区10个镇办179个社区、村组设立了法官联络工作室,确保法官能够全方位向辖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解决实际问题。通过法官联络工作室工作的开展,广大法官体察了民情,解除了民忧。渭城法院还通过开展“假如我是一个当事人”和“群众不满意,我该怎么办”大讨论活动,让全院干警换位思考,将自己的法律业务知识能够融入具体的情境中。“现场开庭,现场质证,不仅解决了群众的难题,吸收了社情民意,还锻炼了法官干警驾驭庭审的能力,与社会交往的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渭城法院政治处主任刘卫滨深有感触地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