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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讯(通讯员 刘洁 李华)3月10日,记者从大荔县司法局获悉,该局在实践中创新出的“四位一体”道路交通调解经验及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得到了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的高度认可。省司法厅拟将大荔县司法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命名为“大荔模式”在全省进行推广,这让大荔司法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据悉,为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开展,大荔县司法局克服场地、人员、经费等多重困难于2014年12月中旬建成了“大荔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教育帮扶中心”。该中心是集监管、教育、帮扶为一体的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中心,内设监管室、入矫(解矫)宣告室、信息采集室、定位监控室、档案资料室、教育培训室、心理矫正室、安置帮教室、训诫室等。
主要职能是定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接受心理辅导及法律常识教育、思想转化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服刑人员开展调查评估工作,出具调查评估意见书;认真做好初始报道登记,严把思想汇报审查关、公益劳动历练关、外出请假报批关、期满解矫警示关,促进矫正对象改过自新,早日回归社会。
最具特色的是,他们采用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现代化信息监管手段,通过GPS手机定位监管平台,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24小时定位,推进了社区矫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