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公告(2015年6号)
自2015年3月1日起,允许内地旅行团乘坐邮轮从香港到台湾后,继续乘坐该邮轮前往日本和韩国旅游再返回内地。具体组团事项仍按照《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乘邮轮从港台赴日本或韩国旅游组团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13〕146 号)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旅游局二○一五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