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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简称“账号十条”。规定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互联网企业将对机构和个人账号的名称、头像、简介等注册信息进行审核,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的账号不予注册。
目前,网络上的用户账号,多是虚拟化称呼,由此导致的网络账号乱象比比皆是,比如账号低俗化、色情化,冒充、随意传播谣言等等。特别是一些别有用心者,冒充党政机关、媒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发布虚假信息,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损害了政府公信力。此项规定的颁布,旨在通过有效管理,以消除乱象,形成制度上的约束。规定虽然还不是独立的、严格意义上的法律,但其针对互联网,以法规的形式发布,无疑为建立与完善更多有针对性的网络管理法律开了个好头,迈出了网络立法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