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遍三秦大地从三秦游网开始>> 三秦游首页 | 意见反馈 | 天气预报 | 网站投稿 | 上传图片 | 资源搜索
2014陕西旅游年票网上订购
您现在的位置:三秦游网>>旅游资讯>>正文

宝鸡设八类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违规燃放将受100至500元罚款

2015-2-8 8:46:00  来源: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  进入论坛

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讯(见习记者 陈瑾)1月26日,宝鸡市政府下发《关于市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划定市区8类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违规者将受罚。

通告划定国家机关、部队驻地、学校、幼儿园、医院、疗养院、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车站、广场、公园、停车场、商场、宾馆酒店、影剧院、体育场馆、网吧、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城市道路、桥涵、过街天桥、地下通道以及其它地下空间;加油站、液化气站、天然气站、加气站、燃气管网及其配套设施周边区域;山林(台塬)、仓库、输变电站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场所及周边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风景名胜区;居民住宅小区;经二路、中山路、清姜路、火炬路、公园路、高新大道、东风路、金台大道、大庆路、行政大道、陈仓大道西环路口至东门十字的沿街区域等8类地点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允许除夕至正月初六及元宵节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婚丧嫁娶活动可在指定地点少量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规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后,严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据悉,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者,将受到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者,将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编辑:秦人
发表/查看评论     
陕西精品特产 陕西高端特产礼品
陕西旅游票务网 让休闲旅游便宜起来
 
相关链接
 
推荐信息
到西安关中驾校 考驾照  三秦游网站指定单位,网上报名优惠200元!
陕西户县龙窝酒!
秦绿辣椒 我的辣味!
 
最新信息
 
三秦概况 |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网站投稿 | 友情链接 | 意见反馈 | 信息纠错 | 推广合作 | 合作伙伴
Copyright@2010-2014 三秦游网(陕西文化旅游网)
WWW.SANQINYOU.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