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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讯(记者 孙鹏) 记者从陕西省政府今天(2月27日)下午召开的全省移民搬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目前省上已遴选了镇安,丹凤、白河等11个移民搬迁试点示范县,计划每年向每县提供资金支持400万元,用于在转移就业、分类培训、社区管理等方面的深入探索,同时示范县的评选和确定将采取动态淘汰机制,示范期为两年,期满后进行评审验收,确定下一批名单。副省长祝列克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介绍,截止2014年底,陕南三市已累计搬迁安置群众26万户88万余人,集中安置率达86.7%;其中当年建成安置房5.7759万套,搬迁安置群众19.57万人,陕北、关中地区移民搬迁工程已累计搬迁群众12万户46.1万人,集中安置率达92.5%;其中当年建成安置房4.35万套,搬迁安置群众15.7万人。
会上,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王卫华就移民搬迁工作落实发言时说,各县区要实现精准、有序搬迁,在摸清底子基础上依据政策全面确定移民对象,分类轮候安排,逐户签订搬迁协议,逐级建立信息系统,做到户有协议、村有册、镇有档、县有库、市有信息系统。 确保2016年底前,将地质灾害危险户、洪涝灾害威胁户和危困户、特困户全部搬迁安置到位。
另外,会上还对如何遏制恶意分户进行了明确要求,要求陕南三市、各县区要抓紧制定移民搬迁分户管理办法,禁止恶意分户。除已达到婚育年龄的多子女户允许分户外,不到婚育年龄的不得按分户对待;子女与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不得分户安排;已享受保障房的不得分户再享受搬迁政策。
同时,对凡擅自分户未经户籍管理部门批准的一律不予认可;对乡镇政府和户籍管理部门审核把关不严,甚至故意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对恶意分户多头享受移民搬迁包括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搬迁户,要收回享受的补助,坚决遏制一些地方为套取补助资金故意分户现象。
祝列克指出,“十二五”以来,陕西省移民搬迁工程取得了巨大成效,搬迁群众摆脱了自然灾害,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改善,自然生态环境逐渐恢复,推动了贫困地区城镇化进程。
祝列克强调,当前移民搬迁已进入承上启下的关键阶段,各地要注重移民搬迁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相结合,精心编制“十三五”移民搬迁专项规划并抓好实施,确保搬迁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升。要坚持统筹推进,更加重视规划引领、更加重视公共服务、更加重视产业融合发展、更加重视特殊人群,着重解决“搬富不搬穷”的问题。要坚持规范管理,用足用活相关政策,既要做好用地保障,也要规范用地行为,实现保障移民与保护耕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