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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咸阳讯(司佳雷记者陈奋翔)身穿某石油公司工服与人闲聊,自称是“领导”并假借给他人子女安排工作,诈骗现金8万余元。2月9日,长武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强虎(化名)犯诈骗罪一案进行宣判,判处被告人强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0元。
去年5月份,强虎身穿石油工作服在一麻将馆打牌,范某误以为强虎是某石油单位工作人员,双方闲聊时提起子女工作问题,强虎自称是某石油单位领导,然后假借给范某的女儿在某石油单位安置工作需要花钱为由,先后骗取范某现金83000元。
强某骗得钱财后,在甘肃多地参与赌博,除部分零花外其余全部输掉。后范某感觉受骗,多次寻找强虎讨要被骗现金,因强虎已将被骗钱款输光,就一直找借口推脱,随后潜逃直至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被告人强虎家属退赔全部赃款给范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强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强虎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案件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且在案发后退赔了受害人全部经济损失,鉴于被告人系初犯,有悔罪表现,经评估调查被告人强虎符合社区矫正条件,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强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