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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旅游主管部门、各涉旅单位:
春节、元宵节(以下称“两节”)期间,节庆活动较多,游客出游人数将大幅增长,烟花爆竹燃放集中,旅游安全工作面临很大压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3号、陕西人民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陕政发明电2015)10号和中共延安市委办公室、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延市办字2015)5号《关于印发延安市2015年春节期间旅游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要求,请各县区旅游主管部门、各涉旅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工作
春节、元宵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两节”期间旅游安全形势,深刻汲取上海外滩踩踏事件及类似事件的惨痛教训,提高认识,举一反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时刻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不能有丝毫侥幸、丝毫忽视、丝毫懈怠,以极端负责的精神,针对旅游工作特点,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切实保护好广大市民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活动审批
各县区、各单位要切实履行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旅游安全工作的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到有安排方案、有落实措施、有督导检查、有问责办法;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对公开举办的旅游大型集会和节庆活动,要严格审批报备制度,坚持旅游安全属地化管理,严格执行“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具体部门、岗位和责任人。
三、完善安全措施,开展安全大检查
旅游景区(点)要积极研究流量高峰游客的控制和分流措施,在一些易发生事故地段采取多种综合整治的手段,健全安全保障设施。危险路段和区域设置警示牌或护栏网;防火、防拥挤、防暴、防盗、防假冒伪劣商品与欺诈行为制度要明确,责任要落实;索道、踏步完好,无隐患;紧急救护设施能正常使用;有必要的防滑坡、防坠落措施;壶口景区要加强冬季防凌安全工作,辖区内有森林公园景观的县(区)要重点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普查登记分类建档评估,提出治理方案并进行整改。旅游宾馆饭店要重点抓好食品卫生安全、防火、防暴、防盗、防事故等工作,做到证照齐全、合格,设施完善且能够正常使用,停车场安全管理到位,责任明确;电路、电梯、锅炉安全检测达标。旅行社及导游人员在执行任务时要注重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安排旅游者食宿、乘车、购物等活动均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组织旅游团外出旅游,要密切关注和掌握旅游目的地的安全信息情况,选择有安全保障的景区(点),制定避险防范措施。旅游汽车公司等旅游客运经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搞好车辆等交通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旅游车辆等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安全行车,坚决杜绝重大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
要有针对性地制订“两节”期间大型集会和节庆活动应急预案,特别要针对人群密集场所开展防踩踏、消防等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旅游景区(点)突发事件、高峰期大客流应对处置机制和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特别是冬季有滑雪场、滑冰场、大型游乐园、演出场所及庙会场所要及时采取必要的管控措施。各县区、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重点旅游县区和景区(点)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班,遇有重大事件和安全事故要稳妥处置、及时报告。
各县区、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按照属地管理和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开展单位自查、整改,县区进行全面排查,市旅游局将对全市旅游安全进行重点抽查、督查和轮番检查。
延安市旅游局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