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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梅 实习生 李颖)王先生夫妇是动保爱心人士,1月30日中午,他们开车在子午大道时,发现一位老人手里提着一只快死的鸟,便花了100元买了下来,送到宠物医院救治。经过专业人员辨认,他们救下来的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猎隼。
1月30日中午11点多,王先生和妻子开车走到子午大道中段,看到路边一位骑自行车的老人,手里拎着一只像鹰一样的鸟迎面过来,他们赶紧掉头上前拦住那位老人说:“大爷,这鸟你拿回去又养不活,不如送我们吧!”老人不肯,最后他们掏了100元将那只鸟买了下来。
这只像鹰的鸟情况不是很好,他们赶紧带其到韦曲的一家宠物医院。医生检查后发现这只鸟是食物中毒,赶紧给打针喂药,终于将其救了过来,前后医药费花了300多元。由于来宠物医院比较匆忙,是将鸟放在蛇皮袋子里的,走的时候王先生怕再将鸟放进袋子会闷着,便又花了100元买了只笼子,然后带着鸟来到长安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找这里的动保人员。
经过林权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辨认,王先生他们救下来的这只鸟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猎隼,属于猛禽。等这只猎隼恢复得差不多,管理中心将其连夜送到周至的陕西省珍稀野生动物抢救饲养研究中心,在那里对其进行进一步的观察治疗。对于王先生夫妇俩的爱心行为,并花费500元救治野生动物,林权中心的工作人员对其十分感谢,王先生却说:“这没什么,爱护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林权管理服务中心的动保人员屈新宽提醒人们:“遇见受伤野生动物时,个人尽量不要自己救助,要在第一时间联系林业部门,让专业人士进行救助,以免被野生动物抓伤、咬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