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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领导班子针对服务意识不强、密切联系群众不够、治理庸懒散问题不严、工作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确定了4个方面27项整改任务,现已全部完成。
2014年继续严格控制发文数量,文件总量与上一年度基本持平,专项会议减少9个,“三公”经费支出压缩43%,主动取消了2项已审批的表彰项目。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查处“人情保”、“错保”案件360件、8253人,按动态管理机制退出低保对象22.7万人,新增低保对象16.6万人。下发了《关于清理在职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意见》,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省级社会团体兼职887名,在全国率先完成了省级社会团体专项清理任务。联合有关省直部门对2012年、2013年中央和我省出台的各类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落实厅领导分包负责民政信访积案,解决了6件多年未决的信访积案。
制定了《陕西省民政厅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分工实施方案》,取消和下放了4项社会组织审批事项。代省政府起草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陕西省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若干意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推动出台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了10个城市公益性公墓、27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积极推进《关于镇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各项任务落实,强化乡镇(街办)公共服务职能。启动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建设试点工作,计划2015年资助300万元支持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试点工作。设立了边远乡镇婚姻登记处(点)76个,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展了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服务。
出台了《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等3个规范性文件,制定了《民政厅巡视工作暂行办法》等6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了《民政厅党组中心组及基层党组织学习制度》等4项制度规定,着力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