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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屈雪娇) 如何救助身份不明、无负担能力、无救治医疗费用的“三无”急危重患者?如何让医疗机构摆脱救人又赔钱的“窘境”?日前,我市制定出台《延安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对需紧急救助的“三无”患者实施医疗救助。
根据《方案》精神,我市将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基金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捐助等渠道筹集。以在延安市境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为救助对象。市域内医疗机构对其紧急救治所发生的费用,可申请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补助。
《方案》解释说,救助基金支付范围为:一是无法查明身份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二是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这部分急救费用先由责任人、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公共卫生经费,以及医疗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无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费用支付有缺口,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方案》还规定,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统筹用于重大突发传染病、重大自然灾害、重特大灾难事故或重大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症患者急救医疗费用补助。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不得用于支付有负担能力但拒绝付费患者的急救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