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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月6日电 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在大学生宿舍内殴打同学引起寻衅滋事的案件。该案四被告人均系一所高等院校的同学,因情感琐事在宿舍内殴打同班同学,情节恶劣,最终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该四人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6月23日23时许,该案四被告人因情感琐事在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地区某舞蹈学校(大专)宿舍内,殴打同班同学,并指使其他八名同学每人打被害人一耳光,后采用殴打、恐吓等方式逼迫被害人下跪并抽打自己耳光,总时间长达两个多小时,致被害人身体受伤、精神失常。
北京市顺义法院经审理认为,四被告人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精神失常,其行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四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目前,该案已经宣判,四被告人均已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原标题:北京四名大学生逼同学下跪抽自己耳光致其精神失常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