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打造乡村旅游制度体系
2015-1-6 10:08:00 来源:浙江省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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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州市旅游局会同市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湖州市乡村旅游示范农家(湖州人家)认定办法》、《湖州市乡村旅游示范农庄(湖州人家)认定办法》、《湖州市乡村旅游示范村认定办法》、《湖州市乡村旅游集聚区认定办法》。
湖州市以省级乡村旅游提升发展专项改革试点建设为契机深化改革,在“体制机制、标准体系、服务体系、政策体系、营销体系、培训体系、统计体系、转型升级等八个方面先行先试。2012年,湖州市旅游局和农办联合出台《关于加快乡村旅游示范区培育建设的实施意见》。2013年,湖州市旅游、农办、农业、林业、环保、文化和体育七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快市本级乡村旅游集聚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截至目前,湖州市已制订出台了《湖州市乡村旅游集聚示范区认定标准(试行)》、《德清县民宿管理办法》、《长兴县农家乐管理暂行办法》、《农家乐服务质量通用要求》(DB330522\T31-2005)、《长兴县农家乐星级评定标准》、《长兴县特色精品农家乐规范标准》、《长兴县“茶乡居”品牌连锁农家乐标准》、《安吉县农家乐管理办法》、《安吉县农家乐星级评定标准》等一些列办法标准,同时全面启动了以“湖州人家”为载体的各类培育工作,全力打造乡村旅游产业制度体系。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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