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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组织库”的作用
目前全世界已有近2000家人体“组织库”,组织库具有采集、加工、储存和综合使用的认证资格。全美最大的组织库"Life Net Health"自成立以来供应的组织,救治成活的患者达6千多例,治愈患者达170万例。
欧洲BIS基金会于1989年在荷兰成立,负责角膜、皮肤、骨骼、听骨、心瓣膜等组织的移植,并可贮存这些组织待用。只有900万人口的比利时拥有13个医用人体组织材料库,每天提供500件组织材料制品供临床医疗使用,为医疗事业作出重要的贡献。
遗体和器官捐献“普遍登记”
对器官移植或捐献,很多国家采取“普遍”登记制度。它们还建有独立、统一、公开的“器官获取与移植网络”,以保障器官资源分配公平。
在不少欧美国家,政府会通过各种方式鼓励人们签署器官移植和捐献协议,并在器官移植中心留存配型用血样。鼓励措施大体有两种:一种是社会性鼓励。协议签署者如果患病需要移植器官,将享有一定优待。另一种是经济性鼓励。
在美国,政府会给登记的志愿者减轻个人所得税。向器官移植捐献专门组织捐财物的,也会享受一定的税收减免。在西班牙,除非其本人“生前表达过反对的意见”,否则所有公民都被视为器官捐献者。在美国,驾照的作用堪比“身份证”。公民每次申领或更新驾照时,都会被问及是否同意死后捐献器官。如果同意,驾照背面会被标上明显的符号或印记。
建立器官获取与移植网络
西方发达国家都建有独立、统一、公开的“器官获取与移植网络”,患者和“供体”的信息在该网络中均能获取,患者等待人体器官的排序也是公开的,且接受公众和卫生行政部门监管。
日常情况下,政府对捐后程序公平性的“增信释疑”工作也必不可少。首先是尊重捐赠者的自愿,保证到位的全社会动员。在法国,虽然法律规定“车祸死亡后无特别声明即为同意捐献”,医疗机构也会在实际操作中与死者家人进行充分沟通。另外是分配过程透明,保证每例捐献都经过统一的分配系统,打击器官黑市,禁止系统外分配。积极参与动员的社会组织越多越好,但供供体登记和分配的平台是唯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