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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目前我省将关中地区燃煤火电机组大气污染物作为减排重点,加快关中地区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使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超低排放标准,三年内全部完成改造。
据了解,关中现役燃煤火电装机1665万千瓦,占全省火电六成之多,2013年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年排放量分别为20.0万吨、22.38万吨和2.12万吨,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占关中总排放量将近一半。
为了使主要污染物排放逐步全部实现超低排放,改善关中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我省按照以西安为中心由近及远,全面加快关中地区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现役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具备改造达标条件,2017年底前全部改造达到超低排放标准。30万千瓦以下小火电机组暂不纳入改造计划,但必须达到重点区域排放限值。
我省按照优先安排距离西安城区较近、污染物排放相对较大的机组,2015年重点对距离西安50公里以内现役机组实施改造,涉及大唐陕西发电公司和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等企业。
明年重点对距离西安50~150公里范围内现役机组实施改造,涉及华能陕西发电公司、华电陕西能源公司等企业;2017年对距离西安150公里以外现役机组实施改造,涉及大唐陕西发电公司、国电陕西电力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