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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省级支出预算净增100多亿元,调增的项目和原因是什么?”“按新预算法,政府性债务应纳入预算管理,草案中为什么缺少这部分内容?”
1月25日,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举行,其中一项议程是审查关于陕西省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省人大代表发现,和过去不同,这项议程的文件往年只有几张表、今年则是一厚沓,特别是参阅材料中多了一份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预算草案报告的初审意见,其中对预算草案提出了多处疑问,省财政厅据此修改草案,并一一作答。同时,这些内容印发大会,方便代表们掌握预算草案编制过程及数据变化的依据。
今年是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今年的预算审查高度重视,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会议,依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对2015年预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办公室主任王晋屏介绍说,这是一个进一步修改完善预算草案的过程,是积极响应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加强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职能”的具体体现。根据《预算法》,今年预算编制有了一些可喜的新变化。如,正式编制提交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形成了全口径预算体系,省级支出预算编制到项级科目、编制省对市县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草案进一步细化。省直部门预算扩大了公开范围,细化了内容,基本实现了省直部门预算的全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