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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补齐短板 兜好底线——文化部副部长杨志今谈公共文化服务新政
新华网北京1月21日电(记者周玮)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日前,记者就文件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和落实的具体举措等问题采访了文化部副部长杨志今。
推进城乡均等、区域均等、群体均等
记者: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请您谈谈这方面的制度安排和落实的具体举措。
杨志今: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就是要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补齐短板、兜好底线,确保全体公民不论其民族、收入和地位差异如何,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这是以人为本、公正平等价值理念在公共文化领域的体现。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将重点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城乡均等。《意见》提出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并明确提出要根据城乡常住人口变化,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服务提供、队伍建设、资金保障,均衡配置城乡公共文化资源。二是区域均等。要推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集中实施一批文化扶贫项目,并落实取消贫困县及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等相关配套资金的有关政策。三是群体均等。要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对象,重点保障这些特殊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
同时,我们将从基本国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照一定标准推动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这次《意见》以附件形式一并印发了《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同时提出了“建立国家指导标准与地方实施标准相衔接的标准体系”等要求。标准的建立进一步明确了人民群众享有的基本文化权益,强化了政府保障责任。我部将指导各地结合《指导标准》,研究制定地方实施标准,并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目前文化部正在开展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已确定了10个国家级试点地区。我们将通过试点,努力建立科学、规范、适用、易行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政策试点拉动城乡居民文化消费
记者:我们注意到,这份关于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文件,有文化产业的相关内容,专门有一节提到“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
杨志今: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应高度重视发挥市场作用,实现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协调发展。虽然近年来,我国文化消费呈现出逐步增长的趋势,但是城乡居民人均文化消费支出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偏低,增长速度也比较缓慢,我国居民潜在文化需求尚未得到有效满足。
《意见》将“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专列一节,要求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统筹考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和多样化的文化需求,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优质服务转变,实现标准化和个性化服务的有机统一。并提出要发挥文化事业的基础性和带动性作用,广泛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扩大和提升文化消费需求、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发展与公共文化服务相关联的教育培训、体育健身、演艺会展、旅游休闲等各类产业,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文化消费需求等要求。2015年,文化部还将与有关研究机构合作开展“拉动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试点项目”,选择地区采取不同的促进文化消费措施进行政策试点,以校验政策效果,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积极性
记者: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应坚持社会参与。那么,如何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
杨志今:我们将重点从四个方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一是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意见和目录,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二是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三是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并推动建立公开透明的社会捐赠管理制度。四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创新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模式,通过委托或招投标等方式吸引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
同时,政府购买服务是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目前,文化部会同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共同起草了《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和指导性目录,已正式上报中央审议。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内容、购买程序、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等。
加强戏曲等优秀文化艺术普及推广
记者:传承中华传统文化是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传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题中应有之义。如何充分发挥传统文化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作用?
杨志今: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应注重对历史文化、民俗文化、本土文化的挖掘和传承,为群众提供多渠道、多层次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下一步,我们要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作品的普及推广工作。加强戏曲等优秀文化艺术的普及推广工作。目前我们已经将戏曲等传统文化普及工作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明确要求根据群众实际需求,采取政府采购等方式,为农村乡镇每年送戏曲等文艺演出。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作品的普及推广工作,进一步做好高雅艺术进校园、进社区和送戏下乡等项目,做到弘扬传统文化从基层做起,从青少年做起。加大对民间文化的扶持力度。开展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活动,打造一批扎根基层、源于传统的群众文化品牌。发挥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作用,通过先进技术手段将传统文化和舞台艺术等优秀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转化,建立优秀传统文化数字资源库群,加强传统文化的现代化传播。
加快推动出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记者:《意见》明确要求“加快出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法律支撑”。请介绍下目前公共文化服务立法工作推进情况。
杨志今:当前,文化部正在积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古籍保护工作条例》三部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其中,《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在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牵头推动下,目前已形成草案,正在进一步征求意见,有望在本届人大任期内出台。《公共图书馆法》已形成草案并报送国务院法制办。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和《意见》精神,加快推动出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还将加强公共文化立法与文化体制改革重大政策的衔接,推动各地制定地方性公共文化服务法律规范,提高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