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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从即日起,我省将对民办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年度检查,以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
2014年6月30日前,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颁发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均须参加年检。本次年检内容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情况。包括按照批准的办学类型和层次办学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异地办学或设置分支机构情况;办学场地、技工院校的招生广告、简章审核备案及兑现承诺情况;是否按规定和标准办理学生收、退费情况;有无重大教学事故和涉嫌非法集资等社会投诉情况。同时,检查内容还包括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制度建设与校园管理,以及年度招生、培训、毕业生及就业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
2015年元月25日前,在年检范围内的机构须向批准设立的同级人社部门按要求报送年检材料。2015年4月,将在省人社厅网上公布全省年检结果。连续两年检查不合格的机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责令其停止招生,吊销其办学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