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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白冰记者李江峰)记者1月9日从黄陵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获悉,截至目前,该县已为821名农民工追回工资1824万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据了解,为了更好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外出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黄陵县畅通投诉渠道,加大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设立了劳动监察投诉举报热线和接待窗口,建立了投诉举报接待台账和首问责任制制度,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做到快立案、快查处、快结案。
与此同时,该县在劳务维权工作中主动出击,做到维权经常化,全年检查用人单位133户,涉及劳动者13800余人,督促补签劳动合同3200余份,解决了83人加班补发工资问题,督促4家建筑单位为43名农民工缴纳了36万元社会保险,责令15户用人单位清退了劳务押金;针对一些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该县制订出台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暂行办法”,全年共收取保障金116万元;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用工单位给予严肃处理,并列为劳动用工重点监察对象,对存在恶意讨薪、恶意欠薪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严厉打击,截至目前,共接到各类举报投诉案件132起,其中立案125起,结案122起,涉及劳动者821人,为农民工追回工资18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