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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底,有网友反映陕西省大荔县同州中学高二某班对成绩不达标的学生进行罚款。该班从开学至今,每次考试,有科目低于20分的,每低一分罚款2元。而此后该校校长杨伟民回应称,班委会没有权力决定罚款,已经收取的费用将尽快退还给相关学生。
“成绩差了,学生们比较着急才想出来这个办法,激励与否另当别论,罚款是坚决不允许的。”他介绍,该校教学质量不乐观,高考总分750分,全校平均分为200多分,本科升学率为1%—2%。
省教育厅办公室近日发布调查处理情况,按照我厅交办意见,渭南市教育局立即责成大荔县教育局调查处理,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查,同州中学高二某班,是一个文科普通班,共计63人,男生27人,女生36人。同州中学在班级管理方面实行学生自主管理,由班干部组成班级自主管理委员会,对班级的学习、纪律、卫生等方面进行管理;为了整顿班风,加强学风建设,特别是针对个别学习态度不端正、缺乏上进心的学生,班干部共同协商并在班会时征求全班同学一致同意,并征得班主任认可,对考试成绩低于20分的同学,每低1分罚款2元,所缴罚款由班委统一管理,用于表彰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和进步幅度大的学生,共罚款362元。
接到反映后,大荔县教育局已对该校和责任教师进行批评教育,班主任已于12月25日晚责成班委会退还学生上交的罚款。并表示将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提高学生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网友如有新的疑问,请直接向渭南市教育局0913-2933783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