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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桌子,一枚章子,一个人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三个一”一直是基层乡镇人大的真实写照。一年到头,人大主席所做的最主要的三件事包括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人代会,对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督办,另一个占比最大的,就是配合党委工作。
正因为有这样的“娘家”,对于基层人大代表来说,“代表”更多的是一种荣誉象征,至于法定的履职义务,则往往被淡化成“开开会、举举手、划划票”这样的浅层消极模式。破解这一难题,人大规范化建设成了各地探索的有益路径。
走进代表活动室,勉县人大副主任王翠红指着墙上各项规章制度告诉记者,以前,这些都是没有的,包括柜子里的各类档案盒。“2013年推行标准化建设以后,我们按照‘有房子、有牌子、有名册、有制度、有资料、有人员’的‘六有’标准,建立了1间人大办公室,2间代表活动室,配齐了会议桌、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同时,还为人大主席配备了2名专职和兼职干事。”
有了硬件和人员保证,武侯镇的人大工作丰富起来。很快,《镇人大主席团议事制度》、《镇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等11项制度健全起来,逐一上墙。在明确人大工作思路和目标责任基础上,该镇对于55名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农村适应技术和法制意识的培训也次第展开,渐趋常态化。
“以往,镇人大代表建议意见主要在人代会期间提出,每年大约只有两三件。代表们在会外履职体现的很少。”武侯镇党委书记王彦介绍,通过培训,组织代表视察文化旅游名镇建设、陕南移民搬迁、环境卫生整治、农业结构调整等工作,以及对相关部门工作进行评议等“锻炼”,镇人大发挥的作用已经不可同日而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