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交警 一天处罚811例行人、非机动车道路违法行为
非机动车若载12岁以下的儿童,将不会受到处罚。
阳光讯(记者张洋 文/图)9月1日起,西安交警对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违法载人、人行道上“车不让人”以及非机动车非法营运等不文明行为加重处罚,其中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载人从20元提升到50元。对人行道上“车不让人”的行为最高处罚200元,对非机动车非法营运行处上限2000元的罚款。截止昨天下午17时,西安市交警支队共处罚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811例。
该男子闯红灯被罚款50元 记者张洋摄
行人闯红灯被罚50元
昨日下午下午3时,记者来到了南稍门十字执勤点,看到,多名交警对电瓶车载人、行人闯红灯等行为进行现场纠违,还有市民在观看路边大屏幕播放的非机动车违规造成的交通事故宣传片。
3时10分,一位戴眼镜、身穿黄色短袖的男子,没有等待绿灯,在红灯亮起的时候,跑步通过,被交警拦下。民警首先对闯红灯的市民批评教育,并告知9月1日起,行人闯红灯处罚50元的规定,市民掏出50元钱,现场接受处罚,并将罚款交给民警,交警开具处罚单,这也是新交规实行以来开具的第一例行人闯红灯的罚单。
电动车载人被罚 记者张洋摄
记者看到,由于南稍门十字有交通协管员协管,闯红灯的行人并不多,在随后的一个小时中,南稍门十字执勤点共处罚了5名行人和电动车闯红灯的行为。五名被处罚的穿红灯行人都称自己闯红灯是不对的,愿意接受处罚。同时称会牢记这次教训,并将此规定讲给自己的亲戚朋友。
非机动车非法载人处50元罚款
在南稍门十字的东南角,几名民警对来往的电动车非法载人行为进行处罚。3时20分许,一位年轻男子驾驶非机动车带人经过执勤站点,被民警拦下,民警根据《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这位市民进行处罚。驾车男子姓郑,在南稍门附近上班,车上载的是他的同事。郑先生称此前并不知晓处罚通知,自己一直从这过,也没见民警罚过款。对于50元的处罚,郑先生建议民警对于初犯先以警告为主,同时他也认同交警的处罚,并现场交了罚款,他说:“虽然我被处罚了,但是我觉得此项规定的动机是好的,也是为了市民的安全考虑,所以我认同民警的处罚。”最后郑先生表示赞同,称会把自己今天的经历告知周围的朋友。“罚款不是目的,只是手段,目的是要让您记住这条规定,更加是为了让您记住出门在外的人身安全问题。”民警说。
现场执法的民警告诉记者,非机动车若载12岁以下的儿童,将不会受到处罚。
男子骑电动车载人被罚款50元 记者张洋摄摄
机动车非法载人最高处罚2000元
下午4点,一名五十岁左右的男子骑电动车和载人被执勤民警拦下,车后座的人下车后迅速离开,于此同时,民警的执法记录仪也全程记录了该男子非法营运的过程。该男子姓韩,称自己在是一家农贸市场的厨师,带的熟人,但民警让其熟人证明身份时,熟人已经不见了。男子无奈之下只能承认自己确实非法营运,但一直坚称自己是第一次,希望民警不要处罚。但现场民警依旧对其开具了罚单,“他这属于非法营运,将会被处于500到2000元的罚款。”民警说。
交警莲湖大队北关中队3个小时处罚10人纠正200人
在北关,交警莲湖大队北关中队民警现场对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电动车带人等3类情况进行交通秩序整治。
交警莲湖大队北关中队中队长毛彬峰说:“北关十字交通流量大,行人在十字闯红灯严重,和经过十字的机动车争抢道路,十分危险。在3个小时的交通秩序整治里,现场对闯红灯的10名行人进行了20元的处罚,然而纠正的不下200人。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劝导,加大处罚力度。也请市民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郑先生骑电动车载人被罚,民警给其开罚单 记者张洋摄
一天处罚811例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了解到,短短的一个小时中,南稍门执勤点共有23人被处罚,交警碑林大队文艺路中队中队长冯侃说:“根据本月开始执行的《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西安市交警支队在全市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其中,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是此次整治的重点,对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翻越护栏;非机动车闯红灯、走机动车道、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予以高限处罚。”
记者了解到,今后交警部门将在重点整治范围涉及的重要路口及全市九个示范路口设置执法站,从早上七点到晚上9点,所有执勤民警携带现场罚款单据,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现场处罚。截止昨天下午17时,西安市交警支队共处罚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811例。
编辑:雯雯
编辑:秦人
关键词:西安市 非机动车 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