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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随着陕甘宁蒙晋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的推进,城市规模迅速扩张,城市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城市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榆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榆林市综合执法局)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管理好城市、服务好市民的力量源泉,牢固树立并践行“十条执法理念”——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用系统的法律知识武装团队、按规律管理城市、主动合作、诚信执法、用先进的装备和技术提升执法效能、铭刻法纪、阳光正气、执法为民,牢牢把握正确方向,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促进了榆林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的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将依法行政作为判断执法行为对错的唯一标准
对于综合执法工作来说,依法行政是判断执法行为对错的唯一标准。为了进一步明确综合执法工作的执法依据、执法标准和执法程序,2012年12月,榆林市综合执法局委托西北政法大学行政学院专家、学者组织编写了《榆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暂行办法》,确立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法律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范围、协同机制、执法监督与法律责任等,并由榆林市委政法委牵头,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执法局、市法制办等七个部门联合印发,解决了执法人员“做什么”、“怎么做”和“做的依据是什么”的问题,成为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标尺,也给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提供了保障。
只有掌握系统的法律知识,才能干好综合执法工作。榆林市综合执法局坚持将学习培训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力求用系统的法律知识武装执法人员头脑。2013年1月、6月、2014年3月三次组织全局600多名执法队员分批进行了“封闭式”、“军事化”培训学习,在培训内容上,既有业务学习,又有军事训练,在培训层次上,既有法律法规的专业解读,又有行政案件的务实操作,在培训形式上,既有集中授课,又有集体讨论,在授课老师上,既有资深法律专家,又有专业行政干部。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全体执法人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理念得到逐步确立,执法行为、执法程序、执法过程得到不断规范。
过去城管执法工作方式以机动巡查为主,由于这种执法手段是波动性、周期性和短效性的管理方式,使城管与小贩陷于长期的“游击战争”中,耗费了相当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在城市管理中普遍存在辨别难、取证难、处罚难等问题,但执法成效并不明显。为此,榆林市综合执法局多方筹集资金为每一个大队配置了噪音测量器、全站仪、水准仪,为每一个中队配置了摄像机、照相机,2014年又购置了200多台执法记录仪,打造标准化执法中队,有力地解决了执法过程中证据保全和违法事实掌握等执法困难,依法打击违法行为,用先进的装备和技术提升执法效能。
坚持将文明执法作为判断执法队伍强弱的主要标志
当前,城管执法部门成为媒体和网络关注的重点行业,部分群众对城市管理不理解、不支持,给城市管理带来很大难度。如何走出这一困境是摆在榆林综合执法人面前的时代课题。为此,榆林市综合执法局要求执法人员坚决做到文明执法,在态度上温和友善,在语言上准确规范,在行为上合法得体,在遇到拒不服从管理甚至暴力抗法时,要保持清醒冷静的头脑,坚决做到“打不还口,骂不还手”,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执法人员在市容管理执法中,首先对违法事实进行照相、摄像证据采集和教育劝导,对违法事实证据采集和教育劝导不足三次的,绝不会暂扣和没收,坚决通过严格的程序和详实的证据处置违法行为,树立和培育文明执法的权威性和威慑力。同时,还组建了女子执法中队,以女性特有的细致、耐心和周到,对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教育和劝导,将“柔性执法、亲情管理”贯穿于执法管理全过程。
为了解决个别执法人员不文明、不规范的执法行为,防止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生。榆林市综合执法局加强制度建设和创新,专门制定了《执法人员“十不准”》《榆林市执法局协管人员管理办法》《榆林市执法局协管人员末位淘汰办法》等制度,建立了执法分局自查、直属支队检查、执法监察科督察、纪检组问责的监督机制,形成了日检查、周汇总、月通报、季度考核和百分制考评制度,实现了从被动处置问题向主动发现问题转变,从事后追责向事前管理转变,教育和引导执法人员树立铭刻法纪意识,促进城市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发展。
城市管理的过程就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合作的过程。榆林市综合执法局要求每一位执法人员都要有主动合作意识,同事之间、中队之间、分局之间、上下级之间、执法人员与执法相对人之间在相互合作、主动服务的过程中实现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促进和谐。同时,做到“言必行、行必果”,以诚信执法换取执法相对人的理解,获得合作伙伴的支持,赢得市民的拥护。2013年榆林市综合执法局按照市政府安排共拆除违法建筑10万多平方米,没有发生一起执法相对人上访事件,也没有发生一起人身安全事件,实行了和谐拆除,这就是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诚信执法、主动合作的成果。
坚持将执法为民作为检验执法效果的最高追求
榆林是一个新兴城市,处于边建设,边管理的发展时期,基础设施不完善,市民城市意识、文明意识还未完全养成。榆林市综合执法局在充分认识榆林城市发展现实的基础上提出按规律管理城市,从最基础的管理做起,循序渐进,逐步提升管理好城市的思路。在城市空间管理上,按照《榆林市道路分级管理办法》分层次实施,用铁的意志抓好严禁街的管理,用坚定的决心抓好严管街的管理,用给出路的思维去提升规范街的管理。
榆林市综合执法局认为城市管理工作既是管理,更是服务,城市管理离不开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城市管理最终目的就是为了人民,服务于人民。执法为民体现在他们把城市管理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便民、利民和亲民上,将服务贯穿于城市管理执法的始终。在城市管理中时刻不忘关爱弱势群体,妥善处理好市容与繁荣的关系,千方百计为困难群众、下岗职工生活就业开设通道,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榆佳路口、大坝头、航宇路、上郡路等路段,建设便民服务市场;在汽车北站、翠华路、榆林一院旁等场点划出专门摊点经营场所;在城区规划设置了100余蔬菜直销厅和200多个放心早餐点;对农民进城卖农副产品,设置季节性蔬菜、瓜果销售点,公布服务电话,绘制城区市场具体位置,并安排执法人员主动引路。他们把每年的七月一日确定为“扶贫帮困日”,号召全体工作人员捐款,帮扶生活贫困的执法相对人,让他们感受到党和社会的温暖。
与广大市民心贴心体现在创建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上。榆林市综合执法局专门印制了《门头牌匾、户外广告、临时占道提醒通知书》,每个执法中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门面房装修,就给当事人发放《门头牌匾、户外广告、临时占道提醒通知书》,告知他们需要办理门头牌匾行政许可手续和所需资料及办理地点。榆林市综合执法局建立便民服务大厅,专人负责受理、接办门头牌匾、户外广告、临时占道行政许可,公布办理期限。
理念认识上的升华,为榆林城市管理注进了巨大的能量,破解了过去城市管理与被管理不相容的难管现象,形成了管理者与全社会和谐共振,实现了管理者、被管理者与城市和谐的统一。他们把这种理念融于具体的服务行动中,诠释着“执法为民”的深层含义。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今天,榆林综合执法局坚持内涵发展,构建和谐城管,营造了榆林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我们有理由相信,明天,榆林市综合执法人会凝精聚神谋发展,文明执法树形象,为建设幸福榆林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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