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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米脂县法院十里铺法庭副庭长杜庆丰“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杜庆丰成为这次100名获此殊荣的其中之一。8月27日,市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惠义专程赴米脂为杜庆丰代颁了荣誉证书。提起法官杜庆丰,米脂法院院长霍静初说:“杜庆丰是新‘三三制’审判工作模式的忠实践行者,他用真情善待每一位当事人,谱写了司法为民的时代赞歌。”
学中干干中学
杜庆丰,1988年进入米脂县人民法院至今,从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到副庭长,在基层法庭一干就是24年。他凭着对审判工作的执着和对家乡父老的厚爱,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
刚进法院,面对陌生的审判工作,他没有退缩,决心从头做起,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熟悉办案程序,掌握法律文书制作方法。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他逐步熟悉了业务,进入了角色并自费取得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专科和陕西政法干部管理学院法律本科学历。
同时,他坚持学中干、干中学,积极了解地域特征、风俗习惯。在处理遗产继承纠纷案件中,不少群众认为老子养儿个个有份,显然这种观点是错误的。由于有扎实的理论功底、精通法律的素养、精湛的调解技巧,依法依理,2012年以来,他审结案件266件,调解率达到100%,没有出现当事人上访、申诉情况。
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纠纷
调解不同于判决,调解需要细致与耐心的工作,往往需要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杜庆丰充分发挥乡村民调组织及民调联络员作用,尽可能地使案件得以调解。
2012年5月原、被告因琐事发生争吵,被告何某离家出走杳无音讯。2013年8月,李某向米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接到案件后,杜庆丰一直无法与何某联系,到其娘家了解情况,谁知其父是一位常年瘫痪者,全身溃烂有18年之久。老何得知李某诉女儿离婚的案件后,对他的工作不予配合,并开口大骂。无奈之下,只能向何某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相关法律材料。2013年8月28日,杜庆丰接到李某的电话称何某的父亲到其家中闹事。得知此事,杜庆丰立即赶到李某家中。他深知此案虽小,但处理稍有不慎,很可能会引发暴力抗法事件。于是,杜庆丰邀请到原、被告两村的群众代表和当地人民陪审员,对双方的近亲属从当地风俗习惯、婚姻家庭纠纷、法律适用和人生的价值观等方面进行引导,耐心释法析理,气氛终于缓和了,最终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双方当事人感激地握着他的手说:“我们的事情让您费心了,这么晚了你们还没吃饭,让您受苦了。”
用真情对待当事人
给当事人倒杯水、让个座……杜庆丰从细微深处见真情,从大局出发抓调解,获得当事人的信任,从而促进案件的调解。
姬某诉罗某离婚纠纷一案,罗某三岁时父母离婚,后随父生活,母亲改嫁,父亲近年已病故。2010年,罗某因强迫妇女卖淫罪被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且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现羁押于延安姚家坡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两次在延安市人民医院做心脏手术。于是,杜庆丰多方从内蒙古联系到罗某的母亲郭某,母子没有感情,儿子服刑儿媳诉讼离婚,不愿参与。他摆事实、讲道理、讲法律,用真情劝说郭某参与本案调解。之后,郭某来到法庭,得知郭某现身体状况不佳,且患有乳腺肿瘤晚期,在狱警的劝说下,郭某参与罗某的第三次心脏手术。郭某劝说儿子正确对待人生,合理解决家庭纠纷。伴随着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整个调解过程平和、冷静,二人自愿达成了离婚协议。
杜庆丰说:“只有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面对诱惑,心静如水,安然处之,才能提升法官的品位,增强社会公信力,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2012年,他被最高法院授予荣誉天平奖章;2009年,他被省高院评为优秀法官;2010年,他被省高院评为办案标兵。